包拯,字希仁,北宋名臣,为官刚正,清正廉洁,是古代清官的典型。被百姓誉为“包公”“包青天”,公元999年,出生在安徽合肥肥东包村,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时光。1062年病逝于河南开封,享年63岁。其遗体被运回老家合肥安葬。
包拯去世后,宋仁宗赐其谥号为“孝肃”。
“孝”是说包公是个孝子,包拯28岁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知县。本可早日步入仕途,因父母年老体衰,又不愿随包公远离故土,故包公为尽孝两度辞官,待双亲去世后,又在墓旁守孝三年,人称“墓旁孝子”。
包公当年考中进士后,解官回乡,一心一意奉双亲,这种举动,在封建社会士大夫阶层中是比较少见的。古人十年寒窗苦读,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中举后赴官。只有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再守丧。而父母健在之日,几乎没有人辞官养家。忠孝不能两全,而包拯选择了侍奉父母,在当时就获得孝亲的好名声。他认为,一个人为父母尽孝之日短,而为国尽忠之日方长,尽孝前后一共有十年时间,在包拯38岁时出任天长县知县。
“肃”概括了包拯一生为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两袖清风的形象。
包拯曾给宋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北宋的权贵、大臣、学士们都以家中存有几方端砚为荣。一日,一个贵门亲临州府,送包拯一方石砚,说道:“大人每日躬笔耕耘,急需上砚。现送得一方,呈与大人,以为万民造福。”包拯说“我这多年皆用普通端砚,如此高贵的,当呈圣上所用,我用则糟蹋了。”说罢,他坚辞不受。
后来,又有人来送端砚,他开着玩笑拒绝说:“如今我来到产端砚的端州,便收端砚,明日去产金的金岭,又受金子,我岂不成了天下鼎富的珍玩大盗吗?”直到庆历三年,当他即将离任时,当地精制一方好砚,赠给他作纪念,他也婉言谢绝了,“不持一砚归”。因此,人们盛赞包拯为官清明。
公元1062年,一生清廉的包拯,在开封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其遗体被运回老家合肥安葬。“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这是包拯留下的家训,也是后世子孙一直恪守不渝的信条。
包拯是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清廉官吏的典型,我们应接续包公精神,从中汲取清廉力量,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作者 张敬仁 编辑 徐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