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贾铁成
随着私家车辆的日益普及,停车难的问题一直是困扰群众日常生活的顽疾。近年来,我市虽然通过增设公共停车位、新建停车场、增加立体停车库等举措有效缓解了停车问题,但是由于车库建设标准滞后,一大批新建小区依然存在车库尺寸狭小、管理混乱、缺乏新能源充电设施等问题。
为此,市政协委员王茂辉建议,我市的住建、规划、人防、消防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在充分调研实际,认真研究《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依据我市立法权限,通过人大适时制订和出台《蚌埠市新建小区停车位规范》,为全市新建小区车库确立标准。
“新能源车是未来交通工具发展趋势,也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停车位的设计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王茂辉认为,应当把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纳入新建小区建设规划中,同时,要求居住小区配电房、高低压配电设施以及电表箱至充电桩之间电力管线应满足使用需要,并预留电表箱、充电桩的安装位置。
此外,明确小区建设或物业单位对用户充电桩建设提供必要协助。安装过程中,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协助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设计,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安装单位进行充电桩的现场施工建设安装到位。
针对车库管理混乱的问题,王茂辉建议,要禁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将本小区车位出售或变相出售给本小区业主以外的人停放机动车。依照《物权法》第74条规定,小区建筑规划内的车位或车库应先提供给业主使用,只有在保证业主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许可小区以外的人使用。换言之,开发商不能随便销售车位或车库,而作为买房的广大业主也不能随便购买他人小区的车位或车库。如果一旦发现开发商违反了业主优先原则,建议卖给或租给非小区业主的合同自动无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