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蚌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蚌埠市活禽交易市场实行阶段休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
从即日起,全面禁止城乡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
二、休市范围
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高新区、经开区和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三、休市期间,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四、各县区政府负责牵头关闭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要按照本通告要求,认真落实开办者责任,禁止活禽进入市场销售;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畜禽产品的检疫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负责查处取缔市场外活禽交易行为。林业、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
六、全市活禽市场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