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严格管控婚丧嫁娶等群体活动规模;
三、全市社区、街道、乡镇取消所有大型文体活动;
四、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暂停营业;
五、全市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
六、全市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七、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八、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九、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
十、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集。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