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市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有关情况。
该行动计划结合三省一市实际,提出了九个方面,共165项重点任务,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
新一轮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内容?
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
共有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深入推进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共建,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深化长三角基础研究合作,探索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协同开展跨学科交叉基础研究。
围绕重大攻关任务组建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在机构注册、财政支持、评价激励、资产管理等方面实施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
深化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布局。加强人才政策区域协同创新,推进人才评价标准、人才资质跨区域互认。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全域互联互通。
鼓励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国际知名科研院校等来长三角设立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等。
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
共有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
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布局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和制造。
协同推进未来产业发展,联合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联合发布长三角未来产品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
加快建设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集群、芜湖集群两个数据中心集群。
加快推动G60科创走廊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G60卫星互联网产业集群等。
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共有25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远程虚拟窗口跨省通办模式,创新跨省“一件事”集成服务。
深入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医疗检查检验互联互通互认。优化异地就医医保服务,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建立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推进工作机制,研究组建长三角轨道交通运营公司。
建立健全跨区域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统一协调机制,促进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等。
加快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
共有2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制定出台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举措。
加强长三角地区投资类企业准入等市场准入规范统一,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
联合编制实施长三角区域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行动方案。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开行串联长三角重点城市的大环线列车,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长三角,建成、开工一批航道整治工程。
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服务机制,深入推进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和应用落地。
制定实施《长三角省市间电力协同互济实施方案》等。
拓展城市合作广度和深度
共有15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配合自然资源部编制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实施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推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在产业分工协作、科技协同创新、高水平开放等方面加强合作。
推进苏州与上海深化一体化发展、嘉兴与上海全面接轨发展。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在防洪排涝、基层应急管理等领域加强城市合作。
加快“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建设,深化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推动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