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马鞍山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决定,任命:向清为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因工作变动,杨飞请求辞去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飞辞去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