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华大学获悉,该校学生处12月2日通报近期三名学生违纪情况。其中,一名学生今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被严重警告。
截图来源:清华大学学生处官微
一名学生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留校察看
一名学生因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于2023年10月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但该生未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在“黑导”的诱导教唆及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处分期内再次开始违规报备牟利,2024年6月被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重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一名学生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严重警告
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一名学生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严重警告
一名学生于2024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对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