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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喊话”:电动车驾驶人来投案

2020-04-21 08:34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我在治淮路95号等你,要么你来找我,要么我去找你。”近日,交警一大队发布这么一则视频,希望视频中撞倒老人后逃逸的电动车驾驶人能主动前来自首。

这则视频显示:4月18日11时15分,在凤阳路火车站站前广场前,一电动车与一老人相碰,老人多处受伤倒在地上。事故发生后,电动车车主下来看了一眼老人后,居然没有报警,而是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留下受伤的老人独自躺在地上。随后,辖区交警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后,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交警喊话了,赶紧投案自首吧”“‘硬气’喊话,希望肇事者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原本可能错并不大,但是你这一逃跑,企图逃避责任,这个后果就严重了”……视频一经发布,不少市民和网友纷纷留言,希望肇事者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治淮路95号”。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在以往案例中,部分驾驶人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心里恐慌,害怕担责、不愿赔偿、心存侥幸成为肇事驾驶人逃避的主要原因。在记者截稿前,联系交警了解到,该驾驶人还未自首。

交警部门表示,事故发生后,一定要保护现场,积极救治伤者,并第一时间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选择逃逸,往往会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只会错上加错,停车救人和报警才是最好的办法。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大小有无,都不应该逃离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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