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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野令”来了!

2020-04-21 08:21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曹梦晴

如今,鸡鸭鱼肉已经是餐桌上常见的一道菜,吃惯了这些常见菜,人们的猎奇心理转移到舌尖,想要图个新鲜。于是,有些饭店的餐桌上出现了野猪、大雁、蝙蝠、果子狸等各种并不常见的野味。有市场就有买卖,养殖“野生动物”的养殖户也开始多起来,餐桌上的野味也是屡见不鲜。

一酒店购买斑鸠制作食品被顶格罚款

今年1月份,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淮上区某酒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检查人员在该店后厨操作间内,现场查获死体斑鸠21只,斑鸠为国家“三有”(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保护野生动物。经查,上述涉案斑鸠系当事人在疫情期间购入用于制作食品。2月25日,淮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对该酒店进行顶格罚款。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森林公安部门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联合检查57次,检查各类单位300余家次。下一步,还将以酒店、农家乐、农贸集市、交通运输集散地、农村相关经营场所等为重点部位,以非法经营、加工、食用、运输、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环节,加强现场巡查、线索摸排,打击源头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非法野味不流入餐桌。

“禁野令”来了,“舌尖上的猎奇”应该令行禁止

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革除滥食野味的陋习已成为共识。但是,到底哪些动物才算野味?吃货们喜爱的麻辣牛蛙、红烧甲鱼还能吃吗?

“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导致多种危害较大的传染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病和食物中毒等,约80%的人类新发传染病都与野生动物有关。”采访中,执法人员介绍,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类可养殖食用,蛙类中的牛蛙和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可养殖食用,而其他蛙类不在列,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鸭、鹅、兔子、鸽子这些都是可以食用的,另外还有人工养殖的鲤鱼、草鱼,还有海洋里的鱿鱼、龙虾、鲍鱼、带鱼等也是可以食用的。

知了猴、蚂蚱、蝗虫、蛇、蜈蚣这些在夏天的夜市摊上的常客,如今被列为禁食对象。野猪、梅花鹿、非洲鸵鸟、绿头鸭、仓鼠、火鸡、果子狸、蓝孔雀、金丝雀、巴西龟等等,全都被列为禁食的对象。“禁野的初衷是防止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的寄生虫、病毒传染到人身上,也是为了保护生态平衡。”

《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禁止;全面禁止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在此,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改掉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革除利用野生动物皮毛、骨牙和器官等作为化妆品、药品和奢侈品等行为。“舌尖上的猎奇”应该令行禁止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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