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景 实习生 杨雨昕)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教育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近期,龙子湖区结合实际,出台了《龙子湖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处理办法》。
办法在处理对象、处理情形、处理方式、处理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处理情形涵盖了不履职、不正确履职、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等十一种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视情节轻重规定三档处理方式。
办法中指出:“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处理,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面从严;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客观公正;坚持权责一致,失责必究;坚持惩教结合,强化警示作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容错和纠错相结合,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此外,办法还明确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内容,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导向,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符合容错免责相关规定的,做出了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决定,有利于充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热情。
“处理办法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做了细化,便于实际操作,对处理不担当不作为情形有了准确的依据,可以更好促进全区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