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2件32人(二审1件),涉恶案件21件138人(4月以后收案7件)。生效11件87人。一审开庭14件,审结12件77人,判处75人监禁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五年以上10人,对35人并处罚金,罚金累计243.6万元。
二审受理11件91人,审结10件86人。判处84人监禁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五年以上16人,罚金共计433.1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 7件52 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件2人。涉黑犯罪18名被告人均判处监禁刑和财产刑,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没收财产200万元,罚金总额340.5万元。
全部案件的审理体现了从严从快、优质高效的特点。涉恶案件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占50%以上,涉黑案件重刑率达到50%,明显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刑期,体现了依法严惩、从严打击的政策精神。办案效率较高,2019年3月份以前受理的案件开庭率达93%,一审审结率达85%,二审审结率达到90%以上。除个别案件外,所有案件都在普通审限内结案,生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52天。
“下一步,批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将进入审判环节,全市法院的任务更重。我们将以此次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和新的起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永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