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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业主:安全隐患非小事

2021-03-23 07:43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刘晨 文/图

日前,记者根据市民反映,走进我市部分小区楼道探访,发现虽经多次整改,但有少数楼道内仍堆放杂物,存在一定隐患。

这些楼道需清理

3月20日上午9时40分,记者沿解放路向南,步行来到瑞光小区大门前,放眼望去,小区环境较前段时间探访时有较大提升。

小区5号楼位于大门东侧,记者随机从西侧楼梯上楼,打开三单元防盗门,看到二层楼梯下有衣架、扫把、纸盒等杂物。继续向东前行,一、二单元二层均有杂物乱堆的情况。

上午10时20分,记者从位于富民路北侧的光彩家园大门进入小区。

小区1栋三单元楼前堆着饮料瓶、包装盒、塑料泡沫等,邻近的三轮车上也有相当数量的杂物。在9栋及光彩家园B区2栋楼道内,均隐藏有各类生活杂物。

上午11时45分,记者来到延安四区12栋二层,看见二单元通道堆有废品杂物。在小区老6栋二单元、延安四区8栋一单元,楼道里放有花盆以及种养蔬菜的泡沫盒等。

楼道文明靠大家

“楼道作为公共区域是大家共有的,不应该由私人占用。”市物业协会副会长朱建新说,“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居民上下楼,同时使楼道卫生状况不佳,极易藏匿或滋生蚊虫、蟑螂、老鼠,居民理应自觉清理,配合社区、物业进行整治。”

两站社区党委副书记赵琳告诉记者,若人人都把楼梯间当作“小仓库”,容易引起邻里纠纷,还“挡”住了逃生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物资不容易疏散,妨碍火灾扑救,“保持‘楼道文明’,需靠大家共同努力!”

法律法规莫触犯

禹会区消防救援大队涂山救援站站长许鹏飞告诉记者,市民在楼道堆放杂物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另外,《消防法》第六十条明确表述,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朱建新介绍,《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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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刘晨 文/图

日前,记者根据市民反映,走进我市部分小区楼道探访,发现虽经多次整改,但有少数楼道内仍堆放杂物,存在一定隐患。

这些楼道需清理

3月20日上午9时40分,记者沿解放路向南,步行来到瑞光小区大门前,放眼望去,小区环境较前段时间探访时有较大提升。

小区5号楼位于大门东侧,记者随机从西侧楼梯上楼,打开三单元防盗门,看到二层楼梯下有衣架、扫把、纸盒等杂物。继续向东前行,一、二单元二层均有杂物乱堆的情况。

上午10时20分,记者从位于富民路北侧的光彩家园大门进入小区。

小区1栋三单元楼前堆着饮料瓶、包装盒、塑料泡沫等,邻近的三轮车上也有相当数量的杂物。在9栋及光彩家园B区2栋楼道内,均隐藏有各类生活杂物。

上午11时45分,记者来到延安四区12栋二层,看见二单元通道堆有废品杂物。在小区老6栋二单元、延安四区8栋一单元,楼道里放有花盆以及种养蔬菜的泡沫盒等。

楼道文明靠大家

“楼道作为公共区域是大家共有的,不应该由私人占用。”市物业协会副会长朱建新说,“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居民上下楼,同时使楼道卫生状况不佳,极易藏匿或滋生蚊虫、蟑螂、老鼠,居民理应自觉清理,配合社区、物业进行整治。”

两站社区党委副书记赵琳告诉记者,若人人都把楼梯间当作“小仓库”,容易引起邻里纠纷,还“挡”住了逃生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物资不容易疏散,妨碍火灾扑救,“保持‘楼道文明’,需靠大家共同努力!”

法律法规莫触犯

禹会区消防救援大队涂山救援站站长许鹏飞告诉记者,市民在楼道堆放杂物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另外,《消防法》第六十条明确表述,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朱建新介绍,《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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