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瑾 文/图
4月6日,我市的第二批四条路段的289个泊位正式开始收费管理。虎山东路、富民路、体育路、红旗二路,从商圈周边到餐饮集聚地、政务服务所在地和居民集中区域,路段类型越来越丰富。
如今收费管理已有两周时间。不少居住在附近的市民都反映,过去一位难求的老大难地段,如今道路通畅多了,车位好找了,卫生也比过去有进步。然而,也有市民反映:红旗二路各种停车不规范和占位现象依然存在。
空位多了路好走了 市民点赞
第二批停车收费路段是虎山东路的富民路至货场三路段、富民路的延安路至富华路段、体育路的航华路至兴业街路段以及红旗二路的工农路至朝阳路段,四条新增收费路段全长1500米,共施划路面临时泊位289个。
昨天上午九点半,正是市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高峰时期。记者在体育东路看到,路边停车位全部重新施划后,安装了智能车位牌,有来回巡视的泊位管理员引导车辆停入车位,再打出停车单交给车主。与十几天前相比,原来停得满满当当的路面,眼下有了空余车位。
“过去来这找路边停车位得拼人品、随缘分,现在方便多了。”来办事的市民陈先生说,以前附近是出了名的难停车。工作日挤满了来办事的车辆,节假日被附近小区的车辆占满。想就近停车办事方便,要么赶早,要么赶巧。万一都没赶上,急着办事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就有被贴罚单的危险。花几元钱停车费享受便捷的服务,在陈先生看来还是值当的:“图个安心省心,总体来说还是比打车便宜方便的。”
土锅第一街道路两边,各种占车位和不规范停车现象仍时有发生。
采访中,同样是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的市民吴女士则认为,自己花钱在小区买了停车位,开出来还要再交停车费有点不划算。所以她干脆就把车停到相邻的免费路段,然后步行一两百米来办事。“多走两步少交好几块钱,就当锻炼身体了。”吴女士笑着说。而收费员肖小民介绍,其实这里的车辆停放时间三分之二左右是半小时以内,也就是免费的。他笑呵呵地说:“这几天不少车主都说车位周转率提高了,车子好停,说明我们工作没白干。”
工农路至朝阳路段的红旗二路是蚌埠人熟知的土锅第一街。据介绍,这条道路两边有111个车位。上午十点左右还不到就餐高峰期,记者在这里采访时看到约有三分之二车位空余。站在路头放眼过去,整条街宽敞了不少,与往日的拥挤有天壤之别。“往常这边的车位就没有空着的时候,你啥时候来都满满当当的。要是到了节假日晚上,那真叫个里三层外三层。别说开小汽车了,摩托车都不好走。”住在附近的蒋先生说,以前晚上开车回家特别考验技术,在缝隙里找路还得注意别有剐蹭,一小段路走得磨磨蹭蹭。如今情况明显好转,感觉路面都干净多了,附近居民感觉都不错。
占位依旧 不仅有单车锥桶还有玩耍的娃
到了傍晚,一天收费时段即将结束,土锅第一街又是另一番情景。当天晚上七点二十分左右,记者再次来到土锅第一街时,道路两边的饭店人声鼎沸,路面车位也基本停满,一条路上只有零星的空位。
不过,有顾客开车前来觅食,却发现虽有空车位却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有的车位上放了电瓶车、共享车辆,或者是锥桶一类的物品;有的汽车横了过来,车尾在车位里,车头却在人行道上;还有的汽车干脆停到了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上。采访时记者看到一位收费管理员正在劝说车主规范停车,但车主还是执意将车头停在人行道上,只留车尾在线内,并再三强调不准打停车单,说话间骂骂咧咧。“说了半天这样停车不规范,一会交警贴罚单的话犯不着。再说停车半小时免费,但是车主就不听,说多了张嘴就骂。”站在旁边的泊位管理员一脸无奈加委屈。顺着她的指点,记者还看到人行道甚至有的小区出入口和消防通道上,都有车辆停放。
在土锅第一街工作了十来天,泊位管理员李仁斌对占位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每天收费时段从早七点半到晚七点半,他和同事们分成两班倒,早班从早上七点半到下午一点半,晚班则是从下午一点半到晚上七点半。“我负责29个停车位。一个班6小时下来,微信运动最少两万步,三万都有过。”李仁斌说,来回巡视、引导停车是一方面,更多的工夫和精力花在与车主、附近店家的沟通协商上。“有一家饭店门口的停车位老是被共享单车占着,我去给搬开还不到几分钟,回头一看又占上了,再一看还是同一辆共享单车。你说这是骑车的人放的还是谁放的?”
李仁斌说,就餐高峰点也是占位集中的时段,有人把摩托车停到车位上。仔细一看,车座上厚厚一层灰,明显很久没人骑了。不光有共享单车、摩托车,他还遇到好几次把椅子、锥桶放在车位的。“其实我们也知道东西是附近饭店老板放着占车位的。来来回回搬几次以后,饭店老板直接让两个五六岁的小孩在车位玩。我们也没办法,还得看着孩子别被进进出出的车辆碰着了。”
公共停车位私人圈占 违法!
“过去都是在谁家吃饭,车停谁家门口,对我们来说是不成文的规矩。”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饭店老板告诉记者,门前道路实行收费管理后,也有顾客跟他抱怨过吃饭“成本”增加。为了安抚顾客,他在结账时给抹掉了几元钱的零头。但比钱更重要的,是感觉失去了对车位的优先使用权。“现在车都随便停,那就有可能挡我家生意,不然我们也不要费那么大劲打游击占位子了。”他说。
采访中,一位把小货车停到人行道上的饭店老板表示,路边车位要是被占满了,自家车辆卸货就比较麻烦。“最主要的是超过半小时还得交停车费,现在生意都不好干,这几块钱我们也得考虑到。”他说,现在附近店家基本都把车停到人行道上卸货,确实比以前要麻烦一些。
对此,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也就是说,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的主体是政府有关部门,而不是商家,因此除政府有关部门外的任何人和单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或者在公共区域内施划停车泊位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道路边上的停车位属于市政道路,商家私自占用,禁止其他车主停车的‘圈地’行为侵占了公共资源,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采访中交警部门也表示,商家不能私占停车位,车主也不能乱停车。按照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方向停放在车位内,不能压线也不能停到人行道上,否则就属于违章。
停车费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杭建周介绍,收费管理正式施行前,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对路面进行了清理,清走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路面通行条件大为好转。对于部分路段存在的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泊位管理员会加大劝阻力度,公司也会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合力治理。
“2016年出台的《蚌埠市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办法》明确,由取得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的经营者在指定经营场地为机动车临时有序停放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我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由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杭建周也再三表示,公司为市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用于城市建设管理。也就是说,停车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圈地”行为,其实侵害的是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