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 “很开心,特别感谢执行干警!”8月12日上午,在蚌山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申请人朱某说。当天,蚌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向38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00万余元。
2015年5月,原告朱某等人与被告某置业公司、某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市区的商铺委托给被告对商铺实行统一业态规划、招商、租赁及管理事宜,被告按时向原告支付租金,并约定被告逾期未付,每逾期一天,须应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全额租金收益为止。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将房屋交付给被告,被告仅支付租金至2019年12月11日,且未支付过违约金。诉至法院后,朱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置业公司名下账户进行全面查询和控制。随后,经过仔细甄别,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可供执行存款,便迅速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慑于法律威严,两被执行人在得知名下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并将全部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该批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蚌埠日报全媒体集中 吴媛媛 通讯员 化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