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体验“速度与激情”是很多年轻人在业余时的解压方式,但最近钱先生的解压过程却有些意外,开着时速40公里-60公里的卡丁车,经历了一把“惊心动魄”的事故。
驾驶卡丁车意外受伤
9月8日晚间六点半左右,市民钱先生和朋友来到位于淮上区的雷霆卡丁车俱乐部,想要体验一次赛车手的乐趣。在俱乐部工作人员带领下,钱先生和朋友进入了赛车场地。钱先生按照店家要求戴好头盔,穿好防护装备。车子出发前,工作人员帮钱先生系好了安全带。
钱先生自信满满地在跑道上飞驰起来,但跑车两圈后,钱先生驾驶的车子在转弯时碰到赛场护栏。惯性作用下,钱先生的左侧胸腹部撞到了方向盘,当时钱先生疼痛难当,没法正常行走,在朋友的搀扶下才忍痛打车去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挂了急诊。
到了医院后,医生为钱先生做了一系列检查,并开了药。整个治疗过程共花费了1432元。事后,钱先生返回了雷霆卡丁车俱乐部,向商家进行医药费索赔。但商家认为钱先生借机做了额外的检查,商家不应承担所有医药费的赔偿。
商家拒绝全额赔偿
昨天上午,淮河晨刊记者联系到雷霆卡丁车俱乐部的老板梅先生。他表示,消费者钱先生提供的医药费单据显示CT做了两次,但明明受伤的只有一处,他认为钱先生借机做了与此次受伤无关的检查,所以拒绝全额赔偿。
“如果是正常检查我们肯定会承担赔偿责任,以前也出现过2次类似情况,但都是做了一项CT检查,拿了点药,每次都是花了几百元,但这次消费者的医药费却是以往的2倍,这次受伤之外的检查,不在我们的赔偿范围中。”这家俱乐部的经营者梅先生认为,商家已经做足了所有的安全措施,为驾驶卡丁车的每名消费者都佩戴头盔、手套、护颈、护肋装备,驾驶前还会有针对所有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但在驾驶过程中,钱先生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向护栏发生了事故,综合以上两个原因,商家不应当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怎么赔 双方分歧很大
卡丁车俱乐部经营者梅先生表示,在收费票据上,钱先生做的每项CT项目数量都是2,显然是在重复做CT。
记者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这张收费票据单上,看到了单次多层CT平扫,数量2,支付金额360;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数量2,支付40元;单次多层CT平扫(大于……)数量2,支付54元。在钱先生提供的CT诊断报告单上,记者看到检查项目中包括了胸部CT平扫、单次多层CT平扫(腹部)。
“肋骨被撞伤,做了胸部和腹部的CT很正常啊,我完全是按照医嘱进行的检查。商家的说辞就是为了推卸责任。”钱先生表示,自己身体健康,完全没有必要多做其他的检查,当天全程都是根据医生的安排进行了检查和治疗。与CT有关的各项目数量都是2,这是医院的计费标准,但作为病患他没有多做检查、开药,更没有做了其他部位的CT讹人。
双方各执己见,赔偿事宜并未谈拢。
钱先生认为自己伤处在左臂后侧、腋下、手肘后方,是因为安全带未绑牢导致,如果安全带绑牢了只会有勒伤,而安全带是店里工作人员系的,所以被告应负全责。因为协商未果,钱先生一纸诉状要将卡丁车俱乐部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医药费1432.04元以及退还购票款、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100元左右。
保护不力商家担责,自己不注意自己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吕永远表示,卡丁车属于特殊行业,但俱乐部也是经营场所,应当给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在这场事故中,消费者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商家承担。
据律师陈宗瀛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在游玩过程中,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受伤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游玩过程中未尽自身注意义务的,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的,可相应减轻商家的侵权责任,商家可以就此提出抗辩理由。
陈宗瀛提醒消费者,在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游戏或极限运动前,应了解清楚其潜在的危险,量力而行;在挑选游乐场所时,应选择符合安全要求、具备经营资质的。游玩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游戏安全提示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开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