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蔡红)近日,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一起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实施犯罪案件,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苏某某。
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男,1996年出生,淮南人,初中文化。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编造其系淮南市公安局刑警、蚌埠市公安局刑警的虚假身份,化名孔某伟,骗取被害人王某某及其家人信任,致使王某某误认其为人民警察而与其恋爱、同居。苏某某与王某某同居期间,虚构为牺牲警察同事捐款的事实,骗取王某某人民币5000元,另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险等事由,多次向王某某骗取钱款。其间,苏某某还以警察身份参加王某某儿子学校活动,并以家长代表身份演讲,致使王某某儿子同学家长刘某某误以为其是警察,其以帮助刘某某购买车辆为名,虚构事实,骗取刘某某人民币20000元。
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酒吧与蚌埠某医院护士熊某某结识,并冒充人民警察身份与熊某某交往,使熊某某误认其是人民警察而与其恋爱、发生性关系。后苏某某虚构开设商铺需要装修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万元,后又以低价购车转租婚介公司赚取租金为由,诱骗被害人支付人民币43000元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汽车。二人交往期间,犯罪嫌疑人将熊某某的苹果平板电脑、熊某某赠送的生日礼物苹果手表送给了王某某和王某某儿子使用,还将熊某某购买的路虎揽胜汽车开回王某某家,称是其购买。
在与他人交往期间,为了打消他人的疑虑,为了打造自己“警察”人设,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还编造父母是北京军区高官,有多部豪车的虚假事实,从网络购买了大量警服、警用设备,制作了虚假警官证,并穿着警服拍摄写真照片、在家中摆设“一等功臣”牌匾、大量奖牌、奖杯,从网络下载抓捕现场照片、开会照片等图片,利用制图软件制作虚假工作微信群聊天记录等截图发送给被害人。河南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又以蚌埠市公安局刑警身份手写“请战书”,要求去河南支援,并将请战书发朋友圈,致使被害人对其警察身份深信不疑。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非初犯,其2018年因冒充警察身份与多名女性交往,骗取钱财,因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20年10月份刑满释放,此次实施犯罪距其出狱不到一个月。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冒充人民警察,多次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巨大,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检察机关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苏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