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原本只是因为车辆涉嫌超员,驾驶人王某却心存侥幸拒绝交警例行检查驾车冲卡,将一名辅警拖行了约200米后逃离现场。近日,蚌埠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在涡阳县一小区内,将王某抓获,等待他的将是刑事处罚。
从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提供的执法视频中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19日8时50分,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及辅警在宁洛高速怀远西道口对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9时20分,驾驶人王某驾驶皖S1MXXX号小型客车经过查缉点,民警指挥该车辆调头靠边在执法站门口进行例行检查。在民警示意王某熄火接受检查时,王某拒不配合、拒绝打开车门。辅警宋家伟站在副驾驶车门一侧,伸手准备从内侧打开车门,这时王某直接启动车辆并加速逃逸,宋家伟被迫拽着车门被车辆拖行一百多米。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王某一边减速一边大喊道。宋家伟松手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
“当天是大雾天气,所有车辆都排着队等着上高速,民警对过往的七座以上小客车进行例行检查。”事故大队民警表示,王某冲卡、拖拽辅警,已经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高速三大队于11月24日报案。11月25日,警方立案进行侦查。
随后,警方组织警力抓捕肇事司机。11月28日上午,办案民警在涡阳县一小区内,将王某抓获。“当时我车上拉了几个人,超了一个人,又没带驾驶证,心里十分害怕。”面对民警为何拒绝接受检查的讯问时,王某十分后悔道,千不该万不该冲卡拒绝检查。其实就算被民警逮住了,也就是罚点钱扣点分。现在,却要面临几年的刑期。
“王某拒绝检查,采取驾驶机动车拖拽辅警的暴力方式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务。逃跑的过程中拖拽辅警一百多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事故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交警执行勤务,设卡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对交通秩序的有效管控措施,是确保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遇到公安民警执勤,全力配合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应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从行政违规变成了刑事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