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 7月29日下午5时30分,蚌埠高速三大队接到报警,一男子打电话称自己饮酒驾驶,现在在宁洛高速界阜蚌下行线223公里处,执勤民警卢道清带领协警沈凤权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84mg/100ML。民警要求吴某出示相关证件,发现其还在实习期内。
随后,两名民警将当事人带到医院对其进行抽血,并将抽取的血样及时送到安徽天平司法鉴定所检验,经安徽天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车。
据当事人承认,当天酒后因为生活琐事和家人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就准备驾车回上海(工作地),出门时本打算从蚌埠西上高速的,但是走错了方向往怀远西去了,将车子停在了应急车道后,一时冲动多次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喝酒。
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事后,吴某对自己饮酒开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称自己不该这么冲动,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会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昂 通讯员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