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要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23年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为有力有序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以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为抓手,以点带面力争逐步构建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顾问同向发力的基层合法性审查格局。《意见》指出,乡镇(街道)要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确保审查有专人;要明确审查范围,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等重要涉法事项均应进行审查;要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保证审查提质效,对审查流程、送审材料、审查要求和方式进行标准化管理。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各县政府已选择3个乡镇(街道)、各区政府已选择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选择1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下一步,将全面落实《意见》要求,制发具体审查标准指引,将审查覆盖面有效拓展至市、县、乡三级,完善多层级联动审查机制,推动实现每个决策事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融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