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曹梦晴
购买商铺后发现层高与合同规定有偏差,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说好了给予赔偿,然而过了几天,开发商却又不认了。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业主李先生于2017年10月份在龙门悦府二期花费89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商铺,可就在准备装修时,发现商铺层高与合同里规定的层高不符。为此,李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层高不够 做了隔层人无法在上面直立
“买的商铺是上下两层的,打算用来做点小生意,层高出现偏差,影响到我对商铺的使用规划。”采访中,李先生说,房子于今年8月份交付了,可在打算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做楼梯的师傅却发现房屋层高有问题。
“合同约定第一层层高为4.4米,但实际净高只有3.9米,第二层层高与合同约定的也有约10厘米的差距,尤其是第一层层高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对门面的使用规划,也降低了门面的实际价值和交换价值,整个房屋算下来也少了三个平方左右。”李先生说,同楼层的其他商铺,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
“层高不够,影响到我对房屋空间的使用。”李先生说,如果想在商铺中间做隔层,目前一层的层高不到4米,是无法做成的。“如果强行在一层与二层之间做隔层,位于二层的人站起来会触碰到房顶无法直立。”
协商至今 问题都没有解决
“发现问题后,我当即将问题反映至开发商一负责销售的陆姓工作人员处,对方表示会向公司反映情况并尽快解决我的问题。”随后,开发商与李先生进行协商,初步达成意向:赔偿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即四万多元,并且承诺李先生若再购买该公司一套住房,在底价的基础上再享受优惠。“当时我对这个协商结果能够接受,但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任何协议。”
几日后,李先生联系该陆姓工作人员了解申请赔偿结果,情况出现了变化。“开发商表示他们工程图里表明商铺一层层高为4米,而至于合同内约定的4.4米,是负责销售房屋时销售公司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李先生说,当时开发商的确出具了一份工程图,但是他并未在工程图内找到显示商铺层高为4米的地方。“开发商已经不再认同我们先前的协商结果,要求我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对此,李先生认为,即便工程图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相符,也应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主,而他所购买的房屋,明显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开发商理应进行赔偿。
“在前面几次的协商中,开发商的律师说,针对层高问题,赔偿应在总房款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间,即销售公司应赔偿八九万元钱,但不管是先前协商的四万多和享受的购房优惠,还是按照律师所说的八九万块钱,都不重要,开发商应积极解决此事,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李先生说,如今,事情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开发商:协商不成 请走司法程序
10月9日,记者咨询了龙门悦府二期开发商安徽新威置业有限公司陆姓工作人员。“建议业主走司法途径,按照法律的判决来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业主李先生所购房屋层高的问题,他们是认定的,但是由于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按照合同规定,可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