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蒋涛)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禹会区人民法院自贸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葛某浩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品牌商授权许可下,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26日,雇佣葛某、王某贫、葛某梅等人生产伪造的迪奥、兰蔻、香奈儿、MAC等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口红管。其中被告人葛某负责组装口红管件;被告人王某贫(系被告人葛某浩妻子),负责督促工人工作、发放工人工资、接收物流、组装口红管件等工作;被告人葛某梅负责印制图案、字母等注册商标标识。
被告人吴某在明知葛某浩生产假冒口红管件的情况下,为获取厂房租金以及注塑加工费,仍然为葛某浩提供厂房、机器、工人,为被告人葛某浩的假冒口红管件进行注塑,由被告人房某进行现场管理、组织生产,由被告人吴某勇操作机器进行注塑,共计注塑20余万支假冒口红管。
被告人葛某浩将生产的假冒口红管分别向被告人马某涛,葛某虎销售,其中向被告人马某涛销售假冒口红管约36万余件,向被告人葛某虎销售假冒口红管4万余件。被告人葛某浩非法获利人民币25余万元。
被告人马某涛多次从葛某浩处购买36万余件假冒的迪奥、兰蔻、香奈儿、MAC等品牌口红管,后加价向外销售,非法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被告人葛某虎多次从葛某浩处购买4万余件假冒的MAC、迪奥、雅诗兰黛、兰蔻等品牌口红管后,后加价对外销售,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2022年5月26日,侦查机关现场查扣打码机、磨具等生产假冒口红管件的机器车床8件,扣押印有兰蔻、香奈儿、迪奥、雅诗兰黛、MAC、YSL等品牌标识的口红管件16万余套。经鉴定,涉案口红管件包材均是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被告人葛某浩、吴某、房某、吴某勇、葛某、王某贫、葛某梅、葛某虎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家属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中,检察机关依次出具在案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辩论意见,九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休庭后,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