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有理有据地教育孩子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堪称执法范本。点赞交警!”近日,蚌埠日报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段我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执法的视频。视频中,民警面对一名15岁的女学生,用规范的执法程序科普式地进行交通法规宣传,被不少网友赞为“教科书式执法”。
执法视频网上走红
淮河晨刊记者看到,这是一段3分20秒的视频。在视频的开头,民警问骑车的学生年纪多大了。在得知是15岁后,民警语气委婉地说,“我问你几个问题啊。”
“你知不知道骑电动车要多少岁?”民警问。
学生沉默后表示,并不知道,学校和家长也没有教过。
“有人教过你骑电动车吗?”民警问。
“家长教的。”
“交通法规知道多少?”
“基本正常的都知道。”
接下来,真正的“教科书式执法”正式开始。民警将准备好的相关法律法规书籍拿了出来,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了现场普法。
“因为你们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讲事故一方是一个小孩,所以我特地把常用法律法规条例带了过来。”民警说,首先解答第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1款第2项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年纪须满16周岁。
随后,民警和学生及家长来到了事故发生地,用皮尺在地上进行了测量。“你看一下,从车辆碎片中心到路边距离是多少。”皮尺测量结果是3.2米,
民警继续解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2条规定,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非机动车要靠道路右侧行驶,行人应该靠边通行。从道路的边缘线算起,行人的通行范围是不超过1米,自行车是不超过1.5米。其他非机动车不超过2.2米。
“测试距离显示你已经骑到了3.2米,这不是你的通行范围。”民警对学生说,一是你的实际年龄不允许你驾驶电动自行车,二是你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在规定的通行范围通行,三是后车要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比如,前车发现紧急情况,驾驶人采取措施,那么后车要和前车保持后车足够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后车和前车发生交通事故,那责任是后车的。
也就是说,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是这个学生的。
“教科书式执法”,不仅给警务人员上了一堂执法的案例课,也给广大市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太长知识了。说真的,有的规定我真不知道。比如非机动车的通行范围,行人的通行范围,我是第一次知道。我也从这个视频了解到,原来后车和前车靠的太近,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是要负责的。”视频在网上走红,市民张女士感慨地说。
莫把生命当成儿戏
记者联系到视频中进行普法讲解的交警一大队民警赵飞。原来当天中午12点左右,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新淮路附近的金润名城北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方是一名学生。在了解了事情大概后,赵飞就把法律法规书籍揣在了身上。
到达现场后,民警勘察了现场包括地上机动车尾部的碎片。该学生称,是驾驶员突然停车,导致她骑电动车时撞上了前车后尾部。而在一旁的家长也很激动,认为这起事故是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
“了解学生只有15岁后,我在现场进行耐心地讲解。”赵飞说,经过一番解释后,学生及家长也表示理解。因为车损比较小,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协议。
在这起事故中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相关部门以及媒体曾多次宣传,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自行车,但仍然有像这起事故的当事人一样,对此规定并不知情的。
记者特地在兰凌路、延安路等路段留意了下,不时有穿着校服的学生或者是学生模样的人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横穿马路、塞着耳机听歌等,还有部分学生为了省力,把手搭在同学肩上骑行,十分危险。
采访中,多数家长表示不会给孩子买电动车,也不赞成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下学。但也有个别家长表示,因为自己没时间接送孩子上下学,而孩子坐公交车有时会迟到,只能让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
交警部门表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技能比较弱,一旦发生意外,他们不能及时反应,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一经发现,执法人员将会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和处罚。同时,家长不要纵容孩子,不要给不满16周岁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