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儿随处可见,逮鸟卖钱既不用成本,还能贴补家用,似乎是件美事,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行为其实触犯了法律。近日,经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刘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戴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体力工作,便萌生逮鸟卖钱,贴补家用的念头。2019年4月份,戴某某在村内的农田放置“诱鸟”,采用架设捕鸟网、播放音频的方式,多次非法捕获鸟类45只,被公安局当场抓获。经鉴定,被抓获的鸟类均是黑尾蜡嘴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
检察官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狩猎罪。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年飞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