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组(党委):
现将《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十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
2022年6月9日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十条规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作出以下十条规定:
第一条要讲政治铸忠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自以为是、自行其是,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第二条要强引领聚共识,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严禁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严禁发表不当言论,严禁传播小道消息。
第三条要明权责严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大个人事项以及重要活动必须及时如实逐级请示报告。严禁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严禁以请示报告为名将矛盾上交,严禁脱离实际、盲目决策。
第四条要敢担当勇作为,该干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该担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严禁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碌碌无为混日子,严禁遇到问题绕着走、面对矛盾往外推、解决难题往后拖。
第五条要重实干求实效,真正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发展实绩、具体项目、民生改善上。严禁应景造势、搞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严禁搞统计造假、虚假整改等欺上瞒下行为。
第六条要优环境促发展,带着感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真心真情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严禁不讲诚信、“新官不理旧账”、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企业账款,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执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第七条要办实事解民忧,将心比心、有求必应、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天天有感的民生实事。严禁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严禁解决群众诉求“冷硬横推”,严禁在群众利益分配中优亲厚友、克扣盘剥。
第八条要减负担提质效,真正把基层干部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严禁要求基层做无实质意义的、无效果的“留痕”,严禁搞不切实际的层层加码、逐级“增压”,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责任和矛盾“甩锅”基层。
第九条要知敬畏守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搞同城接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禁与企业搞利益勾兑、权钱交易。
第十条要重操守树形象,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引领社会风尚。严禁参与“黄赌毒”,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十条规定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一案双查”,严肃倒查有关党组织和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后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本规定由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