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杨露露 实习生 刘苏)记者从市税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进一步明确了纳税地点、税款缴纳时限、计税依据,扩大了免税范围,降低了部分税目的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作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的税种,印花税已经走进了日常生活中。”市税务局副局长汪学伟介绍,在延续现行税制框架和征管模式的情况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征管工作实践,印花税法对部分机制进行了细化、完善和优化,完成了印花税的征管法制化,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使得该项税收征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印花税法对现行政策所规定的相关税目结构进行了调整及细化,取消了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并降低了部分税目的税率。比如为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创新,适当降低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适用税率,税率由0.5‰调整为0.3‰。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下调了加工承揽、建设工程、货物运输的税率,税率由0.5‰调整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