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加强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我市出台《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参保人员的失信行为将受到惩戒。
《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就医地监管机构发现异地就医人员涉嫌医保违规违法行为的,应暂停其直接结算服务,及时上报本级医保行政部门和省级监管机构协调参保地监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级经办机构在对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有关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涉嫌伪造、变造医疗费票据、医疗文书、费用清单等情况的,应立即停止该就医人员的待遇审核,及时上报本级医保行政部门,同时移送本级监管机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异地就医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扣款等按原渠道返回参保地账户,行政处罚、协议违约金等由就医地医保部门按规定处理。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等业务中发生失信行为的,不再享受承诺制备案、优先办理等便捷服务。 (记者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