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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记者从蚌埠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1月1日,蚌埠落实省内异地就医新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属于异地急诊抢救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在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 5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 15 个百分点。也就是我市职工参保人员在省内临时外出就医的,报销比例比之前各提高了5个百分点。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属于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临时自行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融媒体记者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