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朱某某等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朱某某犯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某先后网罗被告人吕某、张某等人在该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及周边地区混迹社会。2014年,朱某某、吕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吸收成员,发展势力,逐步形成以朱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吕某、张某为骨干成员,以卫某某、胡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赌养黑、以黑护赌,在三十铺镇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博机房,组织“梭哈、炸金花”赌场100余场,非法获利150余万元,还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黑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金安区法院按照依法严惩、快审快判方针,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58人,被告人全部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实刑。(记者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