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陈栋梁)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路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张廷跃等三名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六年十个月至六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张道华、刘国民等五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廷跃等人组织他人采用“前压后撵”“非法看点”等非法手段,迫使其他经营者无法正常载客以致退出班线经营,从而垄断客运线路。经营期间,纠集、组织他人在旅客集散地,长期、多次对过往客车采用“站车头”、把持车门、拔车钥匙等方式阻碍乘客上车,并多次实施辱骂、殴打驾驶员、售票员等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严重扰乱该线路内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及线路内乘客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廷跃、张公收、张公敏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经营活动,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通过纠集被告人张道华、刘国民等5人多次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廷跃等8人共同实施犯罪,形成了以张廷跃、张公收、张公敏为首的固定犯罪组织,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廷跃、张公收、张公敏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张道华、刘国民作用突出,系该集团的重要成员;其他被告人系该集团的一般成员。
综上,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