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曹梦晴 文/图
在北方人的早点中,油条是最受欢迎的食物之一。刚出锅的油条,颜色金黄,焦酥浓香,脆嫩的口感和特有的香味,是其他食物替代不了的。配上一碗豆浆或辣汤,让舌尖感受到汤汁与油条混合后的外软内焦。浑然不觉,一碗下肚,却意犹未尽。
为全面推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国家卫生城市,规范餐饮单位日常经营行为。日前,第40周“食安蚌埠·每周查餐饮”来到部分经营油条制品的早餐店,随机对三家油炸面制品(油条)经营户的证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检查,同时向经营者宣传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未发现该三家经营户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执法人员正在后厨检查制作油炸面制品(油条)的食品添加剂。
“使用硫酸铝钾(俗称明矾)等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制作油条时,在保证口感的前提下,建议使用其他无铝食品添加剂来替代。”督查组人员首先来到“老梅家小吃部”,该小吃店主营油条、辣汤等早餐。采访中,店主表示,他们用于制作油条的是食用小苏打(俗称碱),未使用明矾。“刚开始用碱代替明矾时,为了保证口感,我们摸索了一段时间,从一两的量到一两五,经过四五天的时间才总结出经验。”督查组人员还对炸油条使用的食用油进行查看。“我们家的油炸过两次之后就会换,不然影响口感。”店主梅师傅表示。
随后,督查组人员来到“王家稀饭馍”,对该店制作油条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查看。店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制作油条制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小苏打,同时添加白砂糖等食品调味料。督查中,执法人员对店内小苏打的索证索票进行查看。
最后,在“渔舟畅碗”早餐店,督查人员也未发现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为了加强油炸面制品(油条)的监管,此次‘每周查餐饮’对油炸面制品(油条)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许可证照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经营者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工制作的过程基本规范。”执法人员乔红艳表示,为保证广大群众能吃上放心油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印发宣传画册、解读法律法规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餐饮经营者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近两年来,我市还加大了油炸面制品(油条)抽检力度,去年抽检了88批次,今年截至目前抽检了72批次的油炸面制品(油条),对抽检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已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据了解,为提高油炸面制品(油条)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餐饮服务环节油炸面制品(油条)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油炸面制品(油条)食品安全集体约谈会,全市112家油炸面制品(油条)经营业主参加。约谈会上,通报了近期我市油炸面制品(油条)的抽检情况,并公布了违法违规的查处情况。要求各油炸面制品(油条)经营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