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本月起,50个病种基本医保收费标准全部下调。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结合按病种收付费实际执行情况,9月1日起,我市对部分病种基本医疗保险收付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病种内涵、适用范围、医保支付等政策保持不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检查检验(含患者住院前三天本医疗机构相关的院前检查费用)、治疗、手术、麻醉、护理、用药、医用耗材等,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就医患者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通俗地说,就是‘一口价’包干收费。”
此次动态调整较过去有哪些不同?该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日,我市出台《关于动态调整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收付费病种项目及价格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局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掌握、评估患者负担、医院运行、医保承受情况及改革效果。
此次调整结合临床路径测算情况及本地实际,对其中50个病种,包括急性肠炎、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腱鞘囊肿(诊断组)、病毒性脑炎、肺源性心脏病、耐利福平及耐多药肺结核、扁桃体腺样体肥大、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病种收费标准,按医院等级进行“全部下调”的调整优化,进一步激发医院控费动力,降低医疗费用,帮助患者减轻医药费负担。
以一级医疗机构为例,急性肠炎单病种费用下调至1000元,降幅达37.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费用调整为1900元,降幅达36.6%。以县二级医疗机构为例,腱鞘囊肿(诊断组)费用调整为1900元,降幅达36.66%;病毒性脑炎费用调整为2700元,降幅达46%。以市二级医疗机构为例,耐利福平及耐多药肺结核费用调整为15500元,较过去下降4500元;慢性乙型肝炎(重度)费用下降5100元,调整为18300元。
另外,我市创新设立同病同保障病种,推动分级诊疗。同病同保障病种收费项目及价格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以腹股沟疝为例,按照疝囊高位结扎/疝修补术/疝成形术(单侧)治疗方式,单病种医保支付标准为2200元,降幅达45%。
据悉,市医保部门将以全市病种次均费用为基准,对上下偏离值较大的病种,予以动态调整价格标准。部分设置不合理、治疗方式不明确、年度病例少等病种,将予以暂停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