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宗旨
为更好地体现工会组织服务广大会员的宗旨,发挥工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使患大病的工会会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特制定本办法。
二、哪类人群可以申领?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蚌埠市市区范围内持有工会会员卡的在职工会会员(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
三、补助病种有哪些?
工会会员于2018年元月1日以后在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以下规定病种,属于大病补助的范围:1.各种原发性癌症;2.白血病;3.尿毒症;4.坏死性胰腺炎;5.红斑狼疮。
四、补助标准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可申领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
五、如何申领补助?
工会会员患有上述规定病种,可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1、区、系统(行业)工会会员向所在区、系统(行业)工会申请;
2、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向本单位工会申请。
单位工会对会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调查核实后逐级上报市总工会审批。
六、申领需提供哪些材料?
1、《蚌埠市工会会员大病补助申领表》;
2、工会会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工会会员卡正面复印件;
3、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记录等。
七、提交申请后何时拿到补助?
市总工会自收到大病补助申请材料的即日起,经工会会员大病补助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后审批,于30天内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单位工会,符合条件的将补助金发放至工会会员卡;对认定有疑义的,一般在60天内完成审批,明确是否给付补助金。
八、已申请困难救助及职工互助保障还可再申请吗?
1、符合《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建档的困难职工,按照困难救助标准享受医疗救助的不享受本办法中的大病补助待遇;
2、已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的工会会员,除享受互助保障待遇外,可同时享受本办法中的补助待遇。
九:温馨提醒
1、大病补助属一次性补助,会员本人限申领一次;
2、如有骗取补助金的,即时取消其申请补助金的权利,如数追回已发放的补助金,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本办法由蚌埠市总工会权益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2018年元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