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王兴保 文/图)经开区57岁的王阿姨家承包的2.15亩耕地今年被政府依法征收了。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王阿姨提供了被征收土地的“确权证、户口簿、土地补偿款领取凭证”等材料,然后通过了村委会、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审核并在村里公示无异议后,报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没过多久,王阿姨和60岁的老伴顺利地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家里现在还有承包地,粮食和蔬菜都不用买,加上老伴的城乡居保养老金,我自己过两年也能领城乡居保养老金了,这样我和老伴晚年基本生活就有了保障,基本不会给儿女增加负担了。”算着养老金的账,王阿姨说。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淮上区沫河口镇,现场与被征地农民核查征地情况。
要保障像王阿姨这样的被征地农民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尤为重要,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不能列入参保范围。特别是在参保审核工作中,征了谁家承包地,把谁纳入这项基金的保障中,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混进来”,而这就要求强化审核土地确权证等最重要的原始材料。为强化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审核,近日,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蚌埠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参保对象范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几项条件,才能被纳入基金保障:需要是确权承包的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时,纳入安置保障范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出批准征地红线范围外的用地涉及的人员,不列入参保对象范围;征地公告发布之日,户籍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行政村(社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6周岁。与此同时,被征地前已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被录用选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予列入。
为了强化征地报批环节审核,在市区征地报批时,对涉及的被征地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第二轮《耕地承包合同书》等原始材料进行初审,保证征地和被征地农民相对应,减轻参保环节审核压力。《通知》还特别强调,各区人社部门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审核工作的牵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被征地农民参保审核工作中,如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将依纪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我市市区征地面积不断增加,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也逐渐增多,目前市区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16.89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钱,守住这笔基金,才能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是我们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
今年以来,人社部门着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服务我市征地报批工作。据统计,截至8月底,已审核征地报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71批次,其中转报省人社厅审批7批次。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代扣通知单、交款通知单5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