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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7-31 10:13 蚌埠新闻网  

各县委宣传部、市直新闻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宣明电〔2020〕3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0〕9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条件,按照《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新职字〔2006〕30号)精神执行。

二、申报评审的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统一报送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可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撰写相关材料,整理评审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所属用人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第一部分: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正、副高职称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2份,每份均需贴上照片;

2.《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正、副高级职称每人一式20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10份),横线位置请填写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记者”、“编辑”等,表中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3.《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写明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一律用A4纸打印,申报正、副高称职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1份,第一页须标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姓名。《个人业务自传》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5.破格申报的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4份。

申报材料第二部分:

6.聘期内各年度(任期)考核表,超过5年的提供近5年的即可;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须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等。职称外语(或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8.申报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资格的,须提供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记者证;

9.任期内专业技术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有关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获奖的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10.任期内论文、著作(仅限新闻理论专著,新闻作品集,文艺类作品不在此列)和解决新闻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等原件,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2020年9月25日;

11.任期内主持(参与)过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参与)策划过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取得创新成果的实例材料等;

12.任期内每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一线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13.任期内每年采写、编发(审)稿件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14.同级别转评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

1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1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17.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报高级、副高职称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称职每人一式1份。)

(二)用人单位审查、报送

1.核查。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签字盖章。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须逐份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发现问题的要视情退回或要求申请人补充,修改。必要时,成立由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等进行考核。

2.公示。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应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并将结果如实记录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

3.复核。对在公示中群众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复核,经复核确实不符合要求或有争议无法核实的材料不予推荐。

4.推荐。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核合格的,方可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

5.材料报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将评审材料一次性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组干科。

6.凡属下列事项之一的,一律不得上报。

(1)非本系列、本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的;

(3)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专业年限和任职年限,且未按破格申报的;

(4)继续教育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未达到规定的累计学时要求的;

(5)上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的;

(6)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

(7)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三、评审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时间

2020年8月底前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申报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9-11月为市新闻职评办汇总、审核、报送阶段,12月为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用人单位需报送《2020年推荐评审对象花名册》(附电子版上报)、《委托书》各1份,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高级、副高职称申报材料分别装袋。其中1、3、4、5项表格材料一式4份、20份《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装1袋;6-14项材料均要同时报送原件和4份复印件,装1袋;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照片等其他材料装1袋。各袋上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

3.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分装3袋。其中10份《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和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1袋;1-15项相关材料各一份装订后装1袋;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照片等其他材料装1袋。各袋上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

4.申报材料应条理清楚、规范整齐,除《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少量大表以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5.请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8月31日之前将评审材料一次性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组干科(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405房间),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3125168。逾期报送或申请人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6.相关评审材料、表格请在蚌埠新闻网或邮箱ahxwzp@126.com,密码:2608964,自行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2020年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单位公示证明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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