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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件发布

2019-05-06 09:15

蚌埠新闻网记者 苗成韬

5月5日下午,蚌埠市扫黑办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对蚌埠市“刘氏兄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侦破情况进行了通报。

集中收网 打响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据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杨庆介绍,2015年,蚌埠市公安局不断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非法开矿、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涉恶等情况。市公安局安排精干力量秘密开展证据搜集和梳理研判工作。2017年7月18日,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正式成立专案侦控小组,秘密侦控经营,扩大线索来源,补强相关证据,为尽快实施精准打击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工作。

2018年1月23日,市公安局在晚间异地用警,抽调200多名警力,兵分13路,对“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无一人漏网,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15个月艰苦侦查 案件移送起诉

集中收网行动后,市公安局迅速从全市公安机关抽调近百名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过15个月艰苦卓绝的侦查工作,已查清该涉黑犯罪组织相关犯罪事实。

2019年3月19日,“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首批3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组织、领导者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兄弟4人,积极参加者17人,一般参加者10人。首批移诉案件60起,及大量有组织实施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制造、存储爆炸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窝藏,妨害作证,敲诈勒索,重大责任事故,骗取贷款等14类犯罪(涉嫌其他部门管辖的犯罪事实另行起诉)。

截至目前,专案组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2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0名犯罪嫌疑人,包括3名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并分别向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11批31人次,配合深挖查处182人。

专案组已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该组织涉黑资产11亿多元。其中,查扣现金575万元,冻结存款6848万元、股权6455万股(每股1.6元,价值1.03亿元),查封保险理财1156万元、房产122套(价值1.47亿元)、集装箱海船2艘(价值3000余万元)、汽车215辆(价值6000余万元),以及该组织投资建设的汉街、禹兴大楼、刘氏宗祠、佑骏公司等固定资产价值约6亿元,扣押挖掘机等工程机械39台/辆(价值3000余万元),以及大量名酒、名表、名包、玉石等奢侈品(价值5000余万元)。

恶迹斑斑 犯罪事实触目惊心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主要犯罪嫌疑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等四兄弟贩卖砂石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其亲属陆续担任原怀远县马城镇新前村、新后村干部。2002年,刘兆水成立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修桥筑路工程,其四弟刘兆安跟随帮忙,刘氏兄弟在当地逐步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杨庆介绍。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2004年开始,刘氏兄弟涉足非法采矿行业,获取了非法经济利益。2005年,新前村与新后村合并成新城口村,刘兆本借助马城镇时任主要领导殷召才的扶持,担任村总支书记(后兼主任),为刘氏兄弟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和非法敛财提供了保证。同年,新城口村成立怀远县马城镇震兴建材总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刘氏兄弟以此证为“招牌”,开始公开地超范围违法开采。2006年,其他组织成员被网罗,陆续加入到非法采矿之中,开始实施了长达10余年的疯狂非法开采活动,积累了巨大财富。

        2007年,“刘氏兄弟等人”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争抢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附属工程项目,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当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马士凤(刘兆水之妻)纠集各采矿塘口及筑路工程队共百余人,手持木棍、铁锨,臂扎白毛巾与邻村村民马某等10余人实施聚众斗殴,用铲车推倒电厂围墙20余米。事后,刘兆水通过殷召才等人“摆平”此事,使该案不了了之。此案也成为该组织的“标志性”案件,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村民均认为刘家有钱有势有人有关系。至此,刘氏兄弟在新城口地区确立了强势地位,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初步形成。

        2008年,刘氏兄弟操纵的蚌埠市新强建材有限公司,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插手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及运输业务。

2009年,“刘氏兄弟等人”利用组织强势地位,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行低价兼并新城口地区20余家采石散户。至2011年,凭借组织强势地位和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庇护,新城口地区10余座山头,没有刘氏兄弟允许,其他人不得开采。从开采范围、炸药供给、毛石加工、水路外运、石子定价等环节对当地采石行业形成全面非法控制。

        2011年后,该组织为攫取更大非法利益,商定各自开采范围,扩大非法开采规模。其共用一个采矿证,分别实施更加疯狂地非法开采、敛财聚财。

        2012年3月12日,该组织为争抢电厂副产品粉煤灰销售业务,要挟电厂答应其无理要求。多次组织大车司机用灰罐车围堵电厂大门、道路,以致电厂粉煤灰无法及时运出,导致电厂涨库、降荷,对华东电网供电造成重大影响。此案成为该组织的又一“标志性”案件。

        该组织非法采矿直至2015年,迫于大势所趋,才有所收敛,但其经济基础已达“登峰造极”,积累了数十亿元巨额黑色资产。

         “‘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家族、姻亲为纽带,以非法采矿为主线,在发展坐大、漂白身份的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谋取非法利益,组织成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嫌非法采矿等十多类犯罪及大量违法行为。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大肆侵吞集体资产;称霸一方,对当地采矿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为非作恶,强占村民土地,强迁村民祖坟,兴建宗祠、豪宅、非法开采,震坏村民房屋,欺压残害群众,给当地自然生态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草菅人命,在非法开采中造成多人死伤,均通过花钱平事;利用非法采矿等手段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大肆结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国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编织强大的‘关系网’,大肆拉拢、腐蚀,寻求‘保护伞’非法庇护,给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杨庆表示。

        “下一步,蚌埠市公安机关将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全力深挖余罪,彻底查清查透所有犯罪事实。二是全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不给黑恶犯罪组织留下任何可能死灰复燃的机会。三是全力‘破网’面搜集‘保护伞’线索,配合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杨庆表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彻底铲除‘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切实做到‘四不’,即不除恶务尽绝不收兵、不摧毁经济基础绝不收兵、不深挖‘保护伞’绝不收兵、不办成铁案绝不收兵,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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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苗成韬

5月5日下午,蚌埠市扫黑办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对蚌埠市“刘氏兄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侦破情况进行了通报。

集中收网 打响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据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杨庆介绍,2015年,蚌埠市公安局不断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非法开矿、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涉恶等情况。市公安局安排精干力量秘密开展证据搜集和梳理研判工作。2017年7月18日,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正式成立专案侦控小组,秘密侦控经营,扩大线索来源,补强相关证据,为尽快实施精准打击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工作。

2018年1月23日,市公安局在晚间异地用警,抽调200多名警力,兵分13路,对“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无一人漏网,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15个月艰苦侦查 案件移送起诉

集中收网行动后,市公安局迅速从全市公安机关抽调近百名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过15个月艰苦卓绝的侦查工作,已查清该涉黑犯罪组织相关犯罪事实。

2019年3月19日,“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首批3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组织、领导者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兄弟4人,积极参加者17人,一般参加者10人。首批移诉案件60起,及大量有组织实施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制造、存储爆炸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窝藏,妨害作证,敲诈勒索,重大责任事故,骗取贷款等14类犯罪(涉嫌其他部门管辖的犯罪事实另行起诉)。

截至目前,专案组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2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0名犯罪嫌疑人,包括3名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并分别向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11批31人次,配合深挖查处182人。

专案组已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该组织涉黑资产11亿多元。其中,查扣现金575万元,冻结存款6848万元、股权6455万股(每股1.6元,价值1.03亿元),查封保险理财1156万元、房产122套(价值1.47亿元)、集装箱海船2艘(价值3000余万元)、汽车215辆(价值6000余万元),以及该组织投资建设的汉街、禹兴大楼、刘氏宗祠、佑骏公司等固定资产价值约6亿元,扣押挖掘机等工程机械39台/辆(价值3000余万元),以及大量名酒、名表、名包、玉石等奢侈品(价值5000余万元)。

恶迹斑斑 犯罪事实触目惊心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主要犯罪嫌疑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等四兄弟贩卖砂石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其亲属陆续担任原怀远县马城镇新前村、新后村干部。2002年,刘兆水成立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修桥筑路工程,其四弟刘兆安跟随帮忙,刘氏兄弟在当地逐步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杨庆介绍。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2004年开始,刘氏兄弟涉足非法采矿行业,获取了非法经济利益。2005年,新前村与新后村合并成新城口村,刘兆本借助马城镇时任主要领导殷召才的扶持,担任村总支书记(后兼主任),为刘氏兄弟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和非法敛财提供了保证。同年,新城口村成立怀远县马城镇震兴建材总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刘氏兄弟以此证为“招牌”,开始公开地超范围违法开采。2006年,其他组织成员被网罗,陆续加入到非法采矿之中,开始实施了长达10余年的疯狂非法开采活动,积累了巨大财富。

        2007年,“刘氏兄弟等人”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争抢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附属工程项目,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当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马士凤(刘兆水之妻)纠集各采矿塘口及筑路工程队共百余人,手持木棍、铁锨,臂扎白毛巾与邻村村民马某等10余人实施聚众斗殴,用铲车推倒电厂围墙20余米。事后,刘兆水通过殷召才等人“摆平”此事,使该案不了了之。此案也成为该组织的“标志性”案件,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村民均认为刘家有钱有势有人有关系。至此,刘氏兄弟在新城口地区确立了强势地位,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初步形成。

        2008年,刘氏兄弟操纵的蚌埠市新强建材有限公司,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插手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及运输业务。

2009年,“刘氏兄弟等人”利用组织强势地位,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行低价兼并新城口地区20余家采石散户。至2011年,凭借组织强势地位和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庇护,新城口地区10余座山头,没有刘氏兄弟允许,其他人不得开采。从开采范围、炸药供给、毛石加工、水路外运、石子定价等环节对当地采石行业形成全面非法控制。

        2011年后,该组织为攫取更大非法利益,商定各自开采范围,扩大非法开采规模。其共用一个采矿证,分别实施更加疯狂地非法开采、敛财聚财。

        2012年3月12日,该组织为争抢电厂副产品粉煤灰销售业务,要挟电厂答应其无理要求。多次组织大车司机用灰罐车围堵电厂大门、道路,以致电厂粉煤灰无法及时运出,导致电厂涨库、降荷,对华东电网供电造成重大影响。此案成为该组织的又一“标志性”案件。

        该组织非法采矿直至2015年,迫于大势所趋,才有所收敛,但其经济基础已达“登峰造极”,积累了数十亿元巨额黑色资产。

         “‘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家族、姻亲为纽带,以非法采矿为主线,在发展坐大、漂白身份的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谋取非法利益,组织成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嫌非法采矿等十多类犯罪及大量违法行为。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大肆侵吞集体资产;称霸一方,对当地采矿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为非作恶,强占村民土地,强迁村民祖坟,兴建宗祠、豪宅、非法开采,震坏村民房屋,欺压残害群众,给当地自然生态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草菅人命,在非法开采中造成多人死伤,均通过花钱平事;利用非法采矿等手段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大肆结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国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编织强大的‘关系网’,大肆拉拢、腐蚀,寻求‘保护伞’非法庇护,给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杨庆表示。

        “下一步,蚌埠市公安机关将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全力深挖余罪,彻底查清查透所有犯罪事实。二是全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不给黑恶犯罪组织留下任何可能死灰复燃的机会。三是全力‘破网’面搜集‘保护伞’线索,配合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杨庆表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彻底铲除‘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切实做到‘四不’,即不除恶务尽绝不收兵、不摧毁经济基础绝不收兵、不深挖‘保护伞’绝不收兵、不办成铁案绝不收兵,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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