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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策文件汇编

2021-06-25 16:38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

蚌发„2019‟8 号

各县党委,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蚌埠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3 月 28 日

蚌埠市革命老区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9 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等革命老区县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作为全市脱贫攻坚的鲜明主题和重点区域,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工作机制,坚持‚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和‚四严‛‚四单‛‚四覆盖‛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

强化政策支持,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九大专项行动,汇聚各方力量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确保到 2020 年革命老区和老区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全市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区域范围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三)目标任务

2019 年,三个革命老区县现行标准下 8800 名左右贫困人口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村庄基础设施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100 个重点帮扶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88 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稳定达到 10 万元以上,其中力争 30 个村

达到 15 万元以上,5 个村达到 30 万元以上。到 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革命老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村级集体经济明显提升。

(四)基本原则

——坚持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以理想坚定事业必胜、严守纪律永跟党走、不怕牺牲甘于奉献、联系群众生死与共、实事求是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革命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把老区精神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助推革命老区拔穷根、换新貌、促振兴。

——坚持目标标准,确保脱贫质量。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拔高标准、吊高胃口,进一步完善防范返贫机制,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悬崖效应‛,确保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基本方略,突出精准要求。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基本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因人因致贫原因施策,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提高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让革命老区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革命老区的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臵,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有效途径,推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相融合、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让革命老区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突出短板。坚持以下看上查问题, 深入查摆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短板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坚持以上带下抓整改,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补强弱项,补齐短板,努力夯实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基础。

——坚持压实责任,锤炼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铆紧螺丝、压实责任。坚持‚三严三实‛,下足绣花功夫,做细做实攻坚举措,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严查扶贫领域贪污腐败,用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任务的硬落实。

二、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1.         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充分发挥各地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红、黄、绿、白、黑‛‚五彩‛扶贫产业,进一步提升特色种养业扶贫质量。全市在发展设施蔬菜、稻渔综合种养、特色水产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特色资源优势,怀远县重点发展糯稻、石榴等,五河县重点发展畜牧、奶业等,固镇县重点发展黑花生、瓜蒌等,进一步扩大带贫覆盖面。延长‚五彩‛产业链,大力推进休闲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等特色产业。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到 2020 年 88 个贫困村和 100 个重点帮扶村至少各培育引进 1 个新

型经营主体。大力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确保到 2020 年

全市 20

以上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县支持 2 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大力推进文旅产业扶贫。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扶贫,充分发挥省、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作用,深度发掘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蚌埠市革命历史

陈列馆—淮北西大门抗战烈士陵园(固镇)和新四军淮上行署纪念馆(怀远)—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蚌埠市革命历史陈列馆等两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开发更多红色旅游产品,持续提升革命老区旅游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旅游扶贫, 推广‚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等模式,鼓励引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森林旅游康养业。积极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争取和安排旅游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怀远、五河、固镇三个革命老区县具备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八个一‛工程。优先支持革命老区 A 级旅游景区创建、特色旅游村申报、旅游厕所建设等,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水平。因地制宜支持和培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推介乡村旅游线路。举办乡村旅游培训班,加大对革命老区领导干部、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乡村旅游经营户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财 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3.         大力推进商贸流通扶贫。加快革命老区农产品流通, 推进蚌埠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扶贫专区。指导和帮助革 命老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进平台、进市场、进商超、进社区、进 机关、进院校、进高速、进餐企等‚八进‛活动。搭建农产品 产销对接平台,筹建京东〃蚌埠扶贫馆,提升‚农粮驿站‛服 务功能,2019 年再将 1 万户贫困户纳入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因地

制宜优化 88 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提升革命老区‚两中心‛ 上行服务功能。对愿参与、能参与的革命老区贫困群众开展电商培训,支持省内外知名电商企业与革命老区县建立长期紧密的帮扶关系,开展革命老区优质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优质农产品上网销售。指导和支持革命老区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点,对成功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点的分别按照每个给予 5 万元、3 万元和 0.3 万元标准奖补,示范村为贫困村的以及示范点在贫困村的奖补资金上浮 20。(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

4.        

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鼓励支持革命老区推进农村‚ 三变‛改革,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促进村集体和贫困户稳定增收。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安排 10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存量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加强建设管理单位维护履约监管,落实光伏电站维护保障资金,建立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与管理人员收益联动机制,定期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光伏电站对应贫困户收益, 形成共同监督支持光伏电站规范运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市扶贫办等)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

5.         全面推广“三业一岗”就业扶贫。围绕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企业重点在三县革命老区设立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的扶贫车间或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 200 元岗位补贴和企业

1000 元一次性奖励。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岗位。对在公益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 给予岗位补贴。建立健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模式,精准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劳动者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继续组织开展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确保有在本地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

6.          加快推进就业扶贫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对怀远县放宽就业扶贫驿站(扶贫 车间)认定标准,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等方式加大支 持力度,到 2020 年每个有条件、有需求的贫困村均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加大革命老区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力度。统筹安排贫困劳动者到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对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

7.          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完善培训需求和目录两个清单。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联合对本地贫困劳动者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 善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清单。根据培训需求清单,充分发挥优质培训师资作用,在省、市技能培训目录基础上开发适合本地贫困劳动者的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着力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基本技能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本领,真正实现‚一项培训、一技在手、学有所用、全家脱贫‛。进一步提升培训的精准性,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与岗位直接对接的订单式、定向性培训以及‚送培训下乡、送技能到家‛等‚点对点‛‚个性化‛培训,到 2019 年实现革命老区有培训需求的贫

困劳动者至少培训 1 项脱贫技能。进一步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怀远县的贫困群众参加培训期间的伙食、交通补助上浮 2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

8.          积极推进创业扶贫。大力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到革命老区创业。对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怀远县争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引导各类人员特

别是外省蚌埠籍企业家到革命老区兴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怀远县至少建设 1 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

每个园区 120 万元资金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四、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

9.         加快推进交通路网建设。在革命老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推进革命老区

‚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路长制、养护水平提升、农村运输通达和‚品质示范路‛等工程。优先安排怀远县以及 100 个重点帮扶村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对地处边远、基础设施薄弱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市县两级增列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到 2020 年,基本实现革命老区的村民组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设改造一批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和跨域路,重点改造通往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道路,优先改造红色史迹、红色文旅产业、红色教育示范基地等交通设施。加快推进蚌五、蚌固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革命老区普通国省道改造。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10.加快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革命老区农村饮水安

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对 100 个重点帮扶村自来水建设支持力

度,综合采取新建、改造等方式,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到 2019 年底 88 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3

以上。落实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向三县倾斜政策,加快怀远县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启动实施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淮干峡涡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沿淮行蓄洪区等其它洼地治理、包浍河治理、怀洪新河灌区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计划内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固镇县青龙闸拆除重建等项目。(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扶贫办等)

11.           加快推进电力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按照适度超前原则,2019 年完成所有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和行蓄洪区有扶贫任务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提升用电质量和可靠性。加强配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畅通光伏扶贫接网工程绿色通道,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清洁能源,提升供电服务,当好乡村振兴‚电保姆‛。(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等)

12.           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深入推进革命老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光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加大 4G 网络深度覆盖力度,提高革命老区整体通信水平,到 2020 年革命老区县全面建成‚全光网村‛。督促引导各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革命老区贫困户光纤宽带和移动手机等基础通信服务资费套餐折 扣

优惠。加快实施一批综合性网络应用工程、公益性信息服务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工程,到 2020 年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网络应用平台建设全面覆盖革命老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等)

五、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3.           切实加强教育扶贫。深入实施‚四双‛工程,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确保到 2020 年九年义务

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 96

的目标。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支持革命老区提高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办学条件改善支持力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和资金先切块 10安排怀远县,其余再按因素法正常分配。支持革命老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存量指标向革命老区倾斜,增量计划 90

投放革命老

区。到 2020 年,国培计划基本完成对革命老区乡村教师、校长的培训,特岗计划指标按不低于 80的比例分配到革命老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14.           切实加强健康脱贫。全面落实‚两免两降四提高一兜底‛政策,革命老区贫困群众免交个人参保费用、免交住院预付金,降低医保补偿门槛、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医保补偿比例、医疗救助水平、重大疾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严格执行‚351‛

‚180‛政策。大力实施革命老区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

三年攻坚行动。规范签约履约服务,对有诊疗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注重履约服务实效。广泛开展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合理配臵县域内医疗资源,切实保障革命老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创新‚智慧医疗‛模式,抓好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贫困慢性病患者‚五个所有‛机制,满足贫困患者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全市 8 个医共体,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全覆盖,到 2020 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启动乡村医生培养五年轮训计划,逐步提高村医待遇。加强全科医生培训, 确保到 2020 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 1 名全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蚌埠银保监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等)

15.           切实保障住房安全。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强化后续帮扶措施,依据搬迁对象具体情况和意愿,因户因人施策, 落实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以及教育、医疗、社保兜底等帮扶举措, 确保实现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进一步查缺补漏、提质扩容, 完善安臵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大革命老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危房鉴定,出具鉴定报告,C 级、D 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

条件的其它危房,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县住建部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全面帮助革命老区贫困群众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狠抓房屋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房面积,认真执行†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和†安徽省农房建造技术导则‡,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强化竣工验收管理,让贫困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美丽办、蚌埠银保监分局、市供电公司等)

16.           切实完善农村低保等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在 2018 年固镇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的基础上,推进怀远县和五河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支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特困人员购买商业住院护理保险。根据特困机构供养对象数量和需求,配备工作人员,对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按照护理员和失能特困人员之比不低于1:3 的比例落实护理人员。深化特困供养机构改革,2019 年底前,

三县各建成不少于 3 个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或县级特困人员养护院,实现县域内自愿入住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制度,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健康等权益得

到落实。全面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解决革命老区老红军、烈军属、烈士后代、复退军人和老党员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困难,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健全革命老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财政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四扶一加强‛行动,加强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功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深入实施

‚书香满珠城‛全民阅读活动,不断增强文化体育惠民供给能力。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每村每年送戏或文艺演出 4 场。抓好基层基本社会服务和残疾人‚一家一站‛建设服务等各项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分别牵头,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残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六、进一步推进革命老区生态脱贫工程

17.           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把革命老区作为全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推深做实‚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按照生态优先和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结合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切实改善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森林、湿地、水环境、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补

偿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 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 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18.           切实加强林业生态扶贫。在全市 88 个贫困村和 100 个重点帮扶村实施乡村绿化提升工程,引导贫困户参与造林,贫困户零星植树补助标准由 5 元/株提高到 10 元/株,株数不设上限。结合全市乡村绿化提升工程、森林村庄、绿化特色村创建等项目, 优先聘用贫困户为护林员。造林、抚育等涉林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提高林业扶贫到户覆盖率。根据自然条件和贫困户自身情况选准栽植树种、抚育模式、发展规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分类培训,分村开展包保指导,确保林农轮训 1 遍。坚持林技人员包村联户,对贫困户开展全程服务,及时提供市场需求、灾害预测、技术帮扶等服务,帮助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

19.           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革命老区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大力实施以‚五清一改和五小园‛为主要内容的‚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共建美好蚌埠‛村庄清洁行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文明卫

生意识,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美丽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

七、进一步构建革命老区大扶贫格局

20.           强化定点扶贫。进一步健全‚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扶贫村脱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联系村走访调研、调度推动,组织实施好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脱贫主体责任。参与包户的干部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完善

‚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宣传,定期总结汇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帮扶单位定点扶贫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到人。指导各县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推动定点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军队独有优势,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支持驻蚌部队积极承担帮扶任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等市直单位和蚌埠军分区等)

21.           强化社会力量帮扶。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在现有 275 家民营企业参与帮扶基础上,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贫困村、重点帮扶村投资兴业、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参与 村

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活动,落实支持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认领扶贫项目、认捐款物,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蚌埠市)规范运行和平台推广。积极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扶贫活动。(责任单位: 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市经信局等)

22.           强化扶志扶智。在思想上扶志,发挥脱贫攻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微讲堂‛‚扶贫课堂‛作用,开展扶志教育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扶贫干部‛‚优秀扶贫志愿者‛‚脱贫先进户‛等典型,组织‚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家风故事‛‚乡贤故事‛演绎活动,深入推进‚蚌埠好家风孝善传万家‛系列活动。实施孝老爱亲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坚持‚县主导、乡主办、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典型带动、法律约束等途径,教育和督促子女履行好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在能力上扶智,全面深化教育扶贫,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本领。在发展上扶持,着力完善参与机制、服务机制、激励机制,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超市‛模式,采取以工代赈、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帮助革命老区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贫困面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

八、进一步强化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要素保障

23.           强化财政投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政策。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9 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5300 万元, 2020 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在 2019 年下半年提前下达,各县结合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建立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贫困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将怀远县作为单独分配因素予以倾斜支持。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革命老区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等)

24.           强化金融扶贫。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支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做到应贷尽贷。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积极对接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有关上市优惠政策,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等。加大革命老区涉农保险扶持力度,

将优先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开展涉农保险作为市级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各保险经办机构在革命老区县开发推广涉农保险产品,支持革命老区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农业保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蚌埠银保监分局、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等)

25.           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对革命老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符合单独选址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旅游项目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 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时向怀远县倾斜。积极争取年度使用林地定额,提高使用林地初审效率,缩短审核时间,积极保障革命老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

26.           强化人才科技支撑。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组织县科技扶贫队为革命老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 88 名

科技特派员进驻 88 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和科技项目实施,实现革命老区范围内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全覆盖。力争每年在革命老区建设1—2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以及1—2 个星

创天地等载体,实施 1—2 个科技扶贫项目,展示和推广革命老区农业先进科技成果。鼓励开展创业式扶贫,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乡村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针对性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持续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专项行动,重点从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和能人大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定条件和创业意愿的人员中培育致富带头人,到 2020 年,贫困村培育各类

致富带头人 440 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

九、坚持和加强党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

27.           压实攻坚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坚决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坚持市县乡村书记一起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 5 个以上工作日用于扶贫,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

28.           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扬钉

钉子精神,提高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中央及省、市关于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建立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机制,把抓落实贯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全过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坚持把实施‚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作为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9.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举,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保障老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支部‚1+4‛工作法。大力实施农村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建设质量。深入实施抓实农村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工程,充分发挥革命老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按照 5—10

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通过建立台账、实行‚一村一策‛、县级领导包保、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 配齐配强村‚两委‛干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村‚两委‛干部不齐、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30.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全过程和各环节,集中力量解决政治站位不高、‚ 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 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注重工

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改进对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方式,除明确规定外,一律采取‚四不两直‛暗访形式开展,能直接到户的直接到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督导,每月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注重发挥监督评估的正向激励作用。改进约谈方式,实行集中约谈和常态化约谈相结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防范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加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力度。

31.           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典型经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让革命老区精神进党校、进课堂,为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讲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故事。推出一批具有蚌埠地方特色的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革命老区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挖掘老区革命历史人物英雄事迹,再现革命老区精神风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合力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

蚌扶组„2019‟2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8 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放在首位,统筹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落细,15681 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贫困户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合力持续凝聚。但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症痼疾仍未消除,特别是 2018 年中央巡视安徽脱贫攻坚工作中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需要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引以为戒,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皖办明电“2019”1 号)要求,对照†关于抓紧抓好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皖办明电“2018”66 号)要求,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政治规矩。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仅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针对性解决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严格目标标准。坚持‚确保到 2020 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标,既不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层层加码、急躁蛮干;也不随意降低标准,消极拖延、虚干假干,影响脱贫质量。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台帐、对账销号,不能随意搭车、过度承诺。

三、坚持精准方略。强化精准扶贫,坚持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既要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悬崖效应‛,也要避免陷入‚福利陷阱,坚决解决脱贫措施

‚大水漫灌‛‚平均主义‛帮扶方式变相‚发钱发物‛‚送钱送物‛等问题。更加重视精准帮扶实效,按照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帮扶。推广‚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模式,通过送思想、送政策、送信息、送要素,打通扶贫工作落实的‚肠梗阻‛,贯通进村入户到人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扶贫爱心超市‛建设,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坚决反对帮扶工作‚走形式‛‚简单化‛‚一刀切‛,坚决反对帮扶措施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脱离实际、包办代替,严禁驻村扶贫干部‚挂名走读‛。

强化精准脱贫,严格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识别不得实行规模控制,坚持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轮流坐 庄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贫困人口退出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严禁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臵,加强脱贫人口返贫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避免扶贫工作

出现新的短期行为,确保巳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怀远县、88 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相关扶贫政策保持一段时间稳定不变。

四、加强作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落实到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不得使用扶贫资金组织涂白墙、喷真石漆、画图画、养花种草等装点门面行为。

不得超标准、负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防止贫困农户因建房加重贫困。

不得制作高档大型扶贫展板、作战图、画册。不得标语口号满天飞。怀远县不搞摘帽庆祝活动,不拍摄摘帽专题宣传片,不开展以摘帽为主题的相关活动。

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奢华铺张的庆典、仪式、会展、演出等活动。各县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不得在产业扶贫中搞‚人情送礼‛等行为。在组织扶贫观摩、调研、现场会等活动中不得摆放、不得赠送扶贫产品,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品尝、不得收受扶贫产品。在政策落实中不得搞平衡、特殊照顾,必须实事求是、因人所需施策。

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市级不对县单独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统一使用省对县的综合考核和第三方评

估结果。市直部门不得对县脱贫攻坚进行专项业务考核。市级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持续创新暗访方式,采取‚四自‛

(自吃、自行、自住、自查)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大幅度减少纸质表格上报,避免多层填报、多头填报;发文数量较上一年减少一半以上,大幅减少会议次数,内容相近的会合并召开。

五、严管扶贫资金项目。严格遵守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防止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与脱贫攻坚任务无关的事项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强化扶贫项目管理,严格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程序,增强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合理性、精准性,市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0 日内拨付到县,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落实到项目,防止项目安排拖沓、跨年度审批、延压资金。按照分级负责、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科学合理、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充实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人为干预,违规核准招标事项。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项目管理台账。

六、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

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加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全面整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注重举一反三,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制度机制上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倾向,狠刹官僚主义歪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真正使脱贫攻坚工作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

2019 年 2 月 11 日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的通知

蚌扶组„2019‟7 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8 月 5 日

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 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聚焦聚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脱贫攻坚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问责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处理意见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属省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问责建议,函告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具体工作。

二、问责对象

(一)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二)市、县承担行业扶贫和包村帮扶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及帮扶责任人。

(三)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 43 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四)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 750 个村‚两委‛负责人、驻

村扶贫工作队长。

(五)其他承担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

三、问责办法

(一)国家和省考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

1.   各县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考核结果等次为‚一般‛的,市委、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县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等次为‚较差‛的,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市级考核结果的,给予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2.   国务院扶贫办常态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小额信贷、电商扶贫、扶贫车间、项目资金管理)被省约谈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国务院扶贫办约谈的,相关县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 及以上等次。同时对县直行业扶贫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问责。

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市级考核结果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 其他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次。

3.   国家和省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经核查属实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未整改 或未有效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

——因脱贫攻坚工作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生极端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的,追究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县级包保联系领导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县直行业扶贫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党纪政务责任。

行业扶贫单位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除纳入市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识别退出方面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突出的,给予相

关县分管负责人、县级包保联系领导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党纪政务责任。

——市县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 除纳入包村帮扶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给予相关包村帮扶单位通报批评,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市县乡村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基础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信息逻辑错误等问题被通报的,追究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两委‛ 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扶贫专干责任。

(二)市考核督查暗访发现问题

1.    全市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对考核结果排在后

1 位的行业扶贫单位,排在后 3 位的帮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等次。

2.    市督查检查、暗访发现问题核查属实的,除纳入市县相关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识别退出(漏评、错评、错退)、基础工作(基础档案管理混乱、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信

息逻辑错误)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追究相关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责任;同一乡镇发现同类突出问题的,追究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

行业扶贫单位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履行指导、监督和验收责任不到位,未推动政策精准到村到户,被作为典型问题通报的, 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市县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无故缺岗的,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3.    对全市脱贫攻坚各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被多次发现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其他应予问责的, 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4.    对存在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扶贫领域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造成精准识别严重失实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扶贫专干履职不到位的,由各县自行制定具体问责办法。本办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19‟8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包村帮扶单位:

†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9 年 8 月 5 日

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9 年 10 月 17 日是我国第 6 个扶贫日,也是第 27 个国际

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省扶贫办†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我市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主旋律, 充分汇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大扶贫‛工作

格局,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扶贫事业。

(三)坚持协同联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级扶贫日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区域性、专项性扶贫日活动, 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局面。

(四)坚持务实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二十八条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务实高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活动

1.   举办蚌埠市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暨消费扶贫对接会。10 月上旬举办蚌埠市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暨消费扶贫对接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部分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花卉类企业等共计 120 家 300 种以上产品参展。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代言扶贫农产品展销专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扶贫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等配合)

2.   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10 月中旬召开全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组织企业认领扶贫项目、对口援建爱心超市、结对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企业扶贫的质量和水平。(市工商联牵头,市扶贫办等配合)

3.   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扶贫日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编印†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汇编‡,宣传先进扶贫典型,

讲好典型扶贫故事,引导各地各单位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配合)

4.   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市、县集中开展扶贫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运用电视、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蚌埠市政府网站、蚌埠电视台和蚌埠日报等媒体,报道扶贫日新闻,播放扶贫主题视频, 于 10 月 8 日—14 日展播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市扶贫办配合)

5.   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活动。市扶贫办将于

10 月 17 日在蚌埠日报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在安徽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网站公布扶贫项目认领链接,倡议社会各界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各县扶贫局负责筛选编制扶贫项目,市扶贫办审核后,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各界认领;做好项目认领对接、及时将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 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工商联等配合)

(二)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1.  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脱贫攻坚成就展示、消费扶贫、走访慰问、社会公众自愿捐助等活动。

2.  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开展活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调研、宣讲、捐赠、帮扶等活动,并积极支持和参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3.  各包村帮扶单位结合帮扶任务开展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定点扶贫任务,谋划和实施扶贫日相关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四送四通‛工作、清洁家园行动、专场招聘会、扶贫课堂、助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设扶贫爱心超市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地扶贫日活动,确保突出扶贫主题、结合当地实际, 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县扶贫局、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分别于 10 月 15 日和

20 日前报送至市扶贫办。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

蚌扶组„2019‟9 号

市直各包村帮扶单位:

根据省委扶贫暗访反馈,我市部分单位存在包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有所松懈,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为扎实推进‚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工作,持续提升帮扶实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帮扶责任。各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积极深入帮扶村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汇报。通过以上率下、传导压力, 切实推动本单位帮扶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好本单位帮扶具体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帮扶任务,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做到履职尽责、精准帮扶。

二、明确帮扶任务。涉及机构改革市直单位帮扶责任人工作单位调整的,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做

好在机构改革中选派帮扶工作的通知‡(蚌扶办“2019”16 号)要求,帮扶单位更名或合并的,包保工作由更名后或并入单位负责;帮扶责任人调入新单位的,其帮扶对象不变,包保工作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统一安排开展帮扶工作,防止因帮扶责任人调整、帮扶内容差异造成贫困户不满意、帮扶措施不衔接现象,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纳入原单位和现编制所在单位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

三、改进帮扶方式。各帮扶单位要立足实际,根据帮扶村、户具体情况,逐户完善并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切实发挥帮扶实效,实现精准帮扶。要认真落实‚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举措,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 依托‚扶贫课堂‛,大力开展政策宣讲,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愿,努力打通扶贫工作落实的‚肠梗阻‛,贯通走访入户帮扶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扶贫爱心超市‛激励作用,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注重帮扶成效。各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凝聚攻坚合力,把各种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聚焦精准帮扶,确保拟脱贫户都能达到标准顺利脱贫, 已脱贫户均能实现稳定脱贫。各帮扶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热情和责任,认真做好帮扶工作, 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深入贫困户家庭耐心细致核情况、核措施、核收

入、核成效,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识别退出时间、落实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必须做到“一口清”,既要知道是否脱贫、何时脱贫,也要知道如何脱贫。

五、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走访帮扶工作计划,建立走访帮扶工作台账,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每月走访不少于 1 次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对当月未开展走访帮扶的,帮扶单位要及时督促和提醒,确保每位帮扶责任人均能严格履行包保帮扶责 任。同时,组织人员对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验能否真正做到对帮扶对象‚情况清、信息明、措施实‛,营造相互促进、精准帮扶的良好氛围。

六、严肃工作纪律。根据†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市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要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2019 年 8 月 22 日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蚌扶组„2019‟11 号

各县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 年 11 月 11 日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扶组“2019”5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办“2017”8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强化和压实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 攻坚工作责任,督促各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尽锐出战、合力攻坚,力促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任务完成精准,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含驻蚌单位)。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扶贫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

成效进行考核。市直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结合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工作任务,分别对行业扶贫工作和包保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行业扶贫工作主要考核行业扶贫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包保帮扶工作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日常管理、包保成效、绩效测评等内容; 对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精准扶贫等创新举措予以奖励加分。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评、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评。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对照各自考核内容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考核相关佐证材料。

(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在年底前或次年初开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成立考核组,对各单位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衔接、调度、督查整改等方面落实情况及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进行评审。同时组织县对市直行业扶贫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乡镇对所辖村包保帮扶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结果评定。根据考核得分评定结果,行业扶贫单位得分=行业扶贫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包保帮扶单位得分=包保帮扶  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按照得分进

行排序,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18 个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中‚好‛等次 7 个(占比 39%),‚较

好‛等次 8 个(占比 44%),‚一般‛等次 2 个(占比 11%),‚较差‛等次 1 个(占比 6%)。

112 个包保帮扶单位中‚好‛等次 45 个(占比 40%),‚较好‛等次 45 个(占比 40%),‚一般‛等次 19 个(占比 17%),

‚较差‛等次 3 个(占比 3%)。

六、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中央、省直驻蚌单位的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省扶贫办及其主管部门。

各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其中行业扶贫单位计分方式为:行业扶贫工作基础分×60%+包保帮扶工作基础分× 40%+奖励加分;包保帮扶单位计分方式为:包保帮扶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被考核单位名单

2.    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3.    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4.    奖励加分考核指标

附件 1

被考核单位名单

一、行业扶贫单位,18 个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蚌埠供电公司、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二、包保帮扶单位(含驻蚌单位),112 个

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委党校、蚌埠干校、市委党史办和地方志研究室、蚌埠日报社、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政府信访

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机关管理中心、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重点工程中心、蚌埠广播电视台、市工商改革办、市税务局、市气象局、蚌埠海关、蚌埠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邮政集团蚌埠分公司、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城投公司、蚌投集团、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蚌埠高新区、蚌埠经开区、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勘局 312 地质队、省地勘局第一水文院、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保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分行、农业银行蚌埠分行、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建设银行蚌埠分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邮政储蓄蚌埠分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蚌埠铁路中学、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市中小学进修学校、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安徽中烟蚌埠卷烟厂、安徽中烟再造烟叶公司、华环国际烟草公司、中石化蚌埠石油分公司、国电蚌埠发电公司、中粮生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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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

蚌发„2019‟8 号

各县党委,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蚌埠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3 月 28 日

蚌埠市革命老区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9 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等革命老区县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作为全市脱贫攻坚的鲜明主题和重点区域,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工作机制,坚持‚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和‚四严‛‚四单‛‚四覆盖‛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

强化政策支持,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九大专项行动,汇聚各方力量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确保到 2020 年革命老区和老区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全市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区域范围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三)目标任务

2019 年,三个革命老区县现行标准下 8800 名左右贫困人口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村庄基础设施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100 个重点帮扶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88 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稳定达到 10 万元以上,其中力争 30 个村

达到 15 万元以上,5 个村达到 30 万元以上。到 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革命老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村级集体经济明显提升。

(四)基本原则

——坚持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以理想坚定事业必胜、严守纪律永跟党走、不怕牺牲甘于奉献、联系群众生死与共、实事求是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革命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把老区精神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助推革命老区拔穷根、换新貌、促振兴。

——坚持目标标准,确保脱贫质量。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拔高标准、吊高胃口,进一步完善防范返贫机制,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悬崖效应‛,确保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基本方略,突出精准要求。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基本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因人因致贫原因施策,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提高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让革命老区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革命老区的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臵,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有效途径,推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相融合、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让革命老区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突出短板。坚持以下看上查问题, 深入查摆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短板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坚持以上带下抓整改,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补强弱项,补齐短板,努力夯实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基础。

——坚持压实责任,锤炼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铆紧螺丝、压实责任。坚持‚三严三实‛,下足绣花功夫,做细做实攻坚举措,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严查扶贫领域贪污腐败,用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任务的硬落实。

二、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1.         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充分发挥各地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红、黄、绿、白、黑‛‚五彩‛扶贫产业,进一步提升特色种养业扶贫质量。全市在发展设施蔬菜、稻渔综合种养、特色水产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特色资源优势,怀远县重点发展糯稻、石榴等,五河县重点发展畜牧、奶业等,固镇县重点发展黑花生、瓜蒌等,进一步扩大带贫覆盖面。延长‚五彩‛产业链,大力推进休闲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等特色产业。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到 2020 年 88 个贫困村和 100 个重点帮扶村至少各培育引进 1 个新

型经营主体。大力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确保到 2020 年

全市 20

以上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县支持 2 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大力推进文旅产业扶贫。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扶贫,充分发挥省、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作用,深度发掘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蚌埠市革命历史

陈列馆—淮北西大门抗战烈士陵园(固镇)和新四军淮上行署纪念馆(怀远)—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蚌埠市革命历史陈列馆等两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开发更多红色旅游产品,持续提升革命老区旅游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旅游扶贫, 推广‚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等模式,鼓励引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森林旅游康养业。积极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争取和安排旅游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怀远、五河、固镇三个革命老区县具备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八个一‛工程。优先支持革命老区 A 级旅游景区创建、特色旅游村申报、旅游厕所建设等,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水平。因地制宜支持和培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推介乡村旅游线路。举办乡村旅游培训班,加大对革命老区领导干部、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乡村旅游经营户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财 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3.         大力推进商贸流通扶贫。加快革命老区农产品流通, 推进蚌埠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扶贫专区。指导和帮助革 命老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进平台、进市场、进商超、进社区、进 机关、进院校、进高速、进餐企等‚八进‛活动。搭建农产品 产销对接平台,筹建京东〃蚌埠扶贫馆,提升‚农粮驿站‛服 务功能,2019 年再将 1 万户贫困户纳入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因地

制宜优化 88 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提升革命老区‚两中心‛ 上行服务功能。对愿参与、能参与的革命老区贫困群众开展电商培训,支持省内外知名电商企业与革命老区县建立长期紧密的帮扶关系,开展革命老区优质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优质农产品上网销售。指导和支持革命老区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点,对成功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点的分别按照每个给予 5 万元、3 万元和 0.3 万元标准奖补,示范村为贫困村的以及示范点在贫困村的奖补资金上浮 20。(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

4.        

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鼓励支持革命老区推进农村‚ 三变‛改革,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促进村集体和贫困户稳定增收。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安排 10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存量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加强建设管理单位维护履约监管,落实光伏电站维护保障资金,建立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与管理人员收益联动机制,定期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光伏电站对应贫困户收益, 形成共同监督支持光伏电站规范运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市扶贫办等)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

5.         全面推广“三业一岗”就业扶贫。围绕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企业重点在三县革命老区设立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的扶贫车间或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 200 元岗位补贴和企业

1000 元一次性奖励。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岗位。对在公益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 给予岗位补贴。建立健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模式,精准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劳动者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继续组织开展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确保有在本地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

6.          加快推进就业扶贫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对怀远县放宽就业扶贫驿站(扶贫 车间)认定标准,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等方式加大支 持力度,到 2020 年每个有条件、有需求的贫困村均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加大革命老区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力度。统筹安排贫困劳动者到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对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

7.          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完善培训需求和目录两个清单。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联合对本地贫困劳动者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 善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清单。根据培训需求清单,充分发挥优质培训师资作用,在省、市技能培训目录基础上开发适合本地贫困劳动者的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着力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基本技能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本领,真正实现‚一项培训、一技在手、学有所用、全家脱贫‛。进一步提升培训的精准性,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与岗位直接对接的订单式、定向性培训以及‚送培训下乡、送技能到家‛等‚点对点‛‚个性化‛培训,到 2019 年实现革命老区有培训需求的贫

困劳动者至少培训 1 项脱贫技能。进一步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怀远县的贫困群众参加培训期间的伙食、交通补助上浮 2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

8.          积极推进创业扶贫。大力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到革命老区创业。对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怀远县争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引导各类人员特

别是外省蚌埠籍企业家到革命老区兴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怀远县至少建设 1 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

每个园区 120 万元资金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四、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

9.         加快推进交通路网建设。在革命老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推进革命老区

‚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路长制、养护水平提升、农村运输通达和‚品质示范路‛等工程。优先安排怀远县以及 100 个重点帮扶村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对地处边远、基础设施薄弱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市县两级增列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到 2020 年,基本实现革命老区的村民组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设改造一批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和跨域路,重点改造通往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道路,优先改造红色史迹、红色文旅产业、红色教育示范基地等交通设施。加快推进蚌五、蚌固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革命老区普通国省道改造。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10.加快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革命老区农村饮水安

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对 100 个重点帮扶村自来水建设支持力

度,综合采取新建、改造等方式,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到 2019 年底 88 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3

以上。落实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向三县倾斜政策,加快怀远县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启动实施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淮干峡涡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沿淮行蓄洪区等其它洼地治理、包浍河治理、怀洪新河灌区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计划内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固镇县青龙闸拆除重建等项目。(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扶贫办等)

11.           加快推进电力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按照适度超前原则,2019 年完成所有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和行蓄洪区有扶贫任务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提升用电质量和可靠性。加强配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畅通光伏扶贫接网工程绿色通道,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清洁能源,提升供电服务,当好乡村振兴‚电保姆‛。(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等)

12.           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深入推进革命老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光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加大 4G 网络深度覆盖力度,提高革命老区整体通信水平,到 2020 年革命老区县全面建成‚全光网村‛。督促引导各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革命老区贫困户光纤宽带和移动手机等基础通信服务资费套餐折 扣

优惠。加快实施一批综合性网络应用工程、公益性信息服务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工程,到 2020 年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网络应用平台建设全面覆盖革命老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等)

五、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3.           切实加强教育扶贫。深入实施‚四双‛工程,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确保到 2020 年九年义务

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 96

的目标。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支持革命老区提高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办学条件改善支持力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和资金先切块 10安排怀远县,其余再按因素法正常分配。支持革命老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存量指标向革命老区倾斜,增量计划 90

投放革命老

区。到 2020 年,国培计划基本完成对革命老区乡村教师、校长的培训,特岗计划指标按不低于 80的比例分配到革命老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14.           切实加强健康脱贫。全面落实‚两免两降四提高一兜底‛政策,革命老区贫困群众免交个人参保费用、免交住院预付金,降低医保补偿门槛、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医保补偿比例、医疗救助水平、重大疾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严格执行‚351‛

‚180‛政策。大力实施革命老区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

三年攻坚行动。规范签约履约服务,对有诊疗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注重履约服务实效。广泛开展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合理配臵县域内医疗资源,切实保障革命老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创新‚智慧医疗‛模式,抓好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贫困慢性病患者‚五个所有‛机制,满足贫困患者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全市 8 个医共体,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全覆盖,到 2020 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启动乡村医生培养五年轮训计划,逐步提高村医待遇。加强全科医生培训, 确保到 2020 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 1 名全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蚌埠银保监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等)

15.           切实保障住房安全。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强化后续帮扶措施,依据搬迁对象具体情况和意愿,因户因人施策, 落实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以及教育、医疗、社保兜底等帮扶举措, 确保实现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进一步查缺补漏、提质扩容, 完善安臵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大革命老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危房鉴定,出具鉴定报告,C 级、D 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

条件的其它危房,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县住建部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全面帮助革命老区贫困群众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狠抓房屋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房面积,认真执行†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和†安徽省农房建造技术导则‡,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强化竣工验收管理,让贫困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美丽办、蚌埠银保监分局、市供电公司等)

16.           切实完善农村低保等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在 2018 年固镇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的基础上,推进怀远县和五河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支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特困人员购买商业住院护理保险。根据特困机构供养对象数量和需求,配备工作人员,对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按照护理员和失能特困人员之比不低于1:3 的比例落实护理人员。深化特困供养机构改革,2019 年底前,

三县各建成不少于 3 个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或县级特困人员养护院,实现县域内自愿入住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制度,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健康等权益得

到落实。全面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解决革命老区老红军、烈军属、烈士后代、复退军人和老党员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困难,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健全革命老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财政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四扶一加强‛行动,加强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功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深入实施

‚书香满珠城‛全民阅读活动,不断增强文化体育惠民供给能力。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每村每年送戏或文艺演出 4 场。抓好基层基本社会服务和残疾人‚一家一站‛建设服务等各项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分别牵头,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残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六、进一步推进革命老区生态脱贫工程

17.           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把革命老区作为全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推深做实‚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按照生态优先和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结合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切实改善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森林、湿地、水环境、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补

偿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 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 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18.           切实加强林业生态扶贫。在全市 88 个贫困村和 100 个重点帮扶村实施乡村绿化提升工程,引导贫困户参与造林,贫困户零星植树补助标准由 5 元/株提高到 10 元/株,株数不设上限。结合全市乡村绿化提升工程、森林村庄、绿化特色村创建等项目, 优先聘用贫困户为护林员。造林、抚育等涉林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提高林业扶贫到户覆盖率。根据自然条件和贫困户自身情况选准栽植树种、抚育模式、发展规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分类培训,分村开展包保指导,确保林农轮训 1 遍。坚持林技人员包村联户,对贫困户开展全程服务,及时提供市场需求、灾害预测、技术帮扶等服务,帮助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

19.           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革命老区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大力实施以‚五清一改和五小园‛为主要内容的‚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共建美好蚌埠‛村庄清洁行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文明卫

生意识,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美丽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

七、进一步构建革命老区大扶贫格局

20.           强化定点扶贫。进一步健全‚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扶贫村脱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联系村走访调研、调度推动,组织实施好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脱贫主体责任。参与包户的干部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完善

‚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宣传,定期总结汇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帮扶单位定点扶贫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到人。指导各县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推动定点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军队独有优势,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支持驻蚌部队积极承担帮扶任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等市直单位和蚌埠军分区等)

21.           强化社会力量帮扶。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在现有 275 家民营企业参与帮扶基础上,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贫困村、重点帮扶村投资兴业、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参与 村

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活动,落实支持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认领扶贫项目、认捐款物,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蚌埠市)规范运行和平台推广。积极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扶贫活动。(责任单位: 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市经信局等)

22.           强化扶志扶智。在思想上扶志,发挥脱贫攻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微讲堂‛‚扶贫课堂‛作用,开展扶志教育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扶贫干部‛‚优秀扶贫志愿者‛‚脱贫先进户‛等典型,组织‚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家风故事‛‚乡贤故事‛演绎活动,深入推进‚蚌埠好家风孝善传万家‛系列活动。实施孝老爱亲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坚持‚县主导、乡主办、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典型带动、法律约束等途径,教育和督促子女履行好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在能力上扶智,全面深化教育扶贫,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本领。在发展上扶持,着力完善参与机制、服务机制、激励机制,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超市‛模式,采取以工代赈、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帮助革命老区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贫困面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

八、进一步强化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要素保障

23.           强化财政投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政策。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9 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5300 万元, 2020 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在 2019 年下半年提前下达,各县结合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建立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贫困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将怀远县作为单独分配因素予以倾斜支持。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革命老区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等)

24.           强化金融扶贫。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支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做到应贷尽贷。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积极对接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有关上市优惠政策,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等。加大革命老区涉农保险扶持力度,

将优先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开展涉农保险作为市级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各保险经办机构在革命老区县开发推广涉农保险产品,支持革命老区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农业保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蚌埠银保监分局、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等)

25.           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对革命老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符合单独选址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旅游项目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 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时向怀远县倾斜。积极争取年度使用林地定额,提高使用林地初审效率,缩短审核时间,积极保障革命老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

26.           强化人才科技支撑。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组织县科技扶贫队为革命老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 88 名

科技特派员进驻 88 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和科技项目实施,实现革命老区范围内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全覆盖。力争每年在革命老区建设1—2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以及1—2 个星

创天地等载体,实施 1—2 个科技扶贫项目,展示和推广革命老区农业先进科技成果。鼓励开展创业式扶贫,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乡村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针对性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持续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专项行动,重点从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和能人大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定条件和创业意愿的人员中培育致富带头人,到 2020 年,贫困村培育各类

致富带头人 440 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

九、坚持和加强党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

27.           压实攻坚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坚决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坚持市县乡村书记一起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 5 个以上工作日用于扶贫,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

28.           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扬钉

钉子精神,提高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中央及省、市关于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建立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机制,把抓落实贯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全过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坚持把实施‚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作为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9.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举,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保障老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支部‚1+4‛工作法。大力实施农村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建设质量。深入实施抓实农村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工程,充分发挥革命老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按照 5—10

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通过建立台账、实行‚一村一策‛、县级领导包保、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 配齐配强村‚两委‛干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村‚两委‛干部不齐、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30.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全过程和各环节,集中力量解决政治站位不高、‚ 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 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注重工

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改进对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方式,除明确规定外,一律采取‚四不两直‛暗访形式开展,能直接到户的直接到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督导,每月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注重发挥监督评估的正向激励作用。改进约谈方式,实行集中约谈和常态化约谈相结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防范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加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力度。

31.           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典型经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让革命老区精神进党校、进课堂,为打赢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讲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故事。推出一批具有蚌埠地方特色的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革命老区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挖掘老区革命历史人物英雄事迹,再现革命老区精神风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合力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

蚌扶组„2019‟2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8 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放在首位,统筹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落细,15681 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贫困户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合力持续凝聚。但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症痼疾仍未消除,特别是 2018 年中央巡视安徽脱贫攻坚工作中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需要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引以为戒,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皖办明电“2019”1 号)要求,对照†关于抓紧抓好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皖办明电“2018”66 号)要求,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政治规矩。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仅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针对性解决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严格目标标准。坚持‚确保到 2020 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标,既不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层层加码、急躁蛮干;也不随意降低标准,消极拖延、虚干假干,影响脱贫质量。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台帐、对账销号,不能随意搭车、过度承诺。

三、坚持精准方略。强化精准扶贫,坚持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既要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悬崖效应‛,也要避免陷入‚福利陷阱,坚决解决脱贫措施

‚大水漫灌‛‚平均主义‛帮扶方式变相‚发钱发物‛‚送钱送物‛等问题。更加重视精准帮扶实效,按照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帮扶。推广‚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模式,通过送思想、送政策、送信息、送要素,打通扶贫工作落实的‚肠梗阻‛,贯通进村入户到人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扶贫爱心超市‛建设,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坚决反对帮扶工作‚走形式‛‚简单化‛‚一刀切‛,坚决反对帮扶措施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脱离实际、包办代替,严禁驻村扶贫干部‚挂名走读‛。

强化精准脱贫,严格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识别不得实行规模控制,坚持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轮流坐 庄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贫困人口退出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严禁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臵,加强脱贫人口返贫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避免扶贫工作

出现新的短期行为,确保巳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怀远县、88 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相关扶贫政策保持一段时间稳定不变。

四、加强作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落实到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不得使用扶贫资金组织涂白墙、喷真石漆、画图画、养花种草等装点门面行为。

不得超标准、负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防止贫困农户因建房加重贫困。

不得制作高档大型扶贫展板、作战图、画册。不得标语口号满天飞。怀远县不搞摘帽庆祝活动,不拍摄摘帽专题宣传片,不开展以摘帽为主题的相关活动。

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奢华铺张的庆典、仪式、会展、演出等活动。各县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不得在产业扶贫中搞‚人情送礼‛等行为。在组织扶贫观摩、调研、现场会等活动中不得摆放、不得赠送扶贫产品,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品尝、不得收受扶贫产品。在政策落实中不得搞平衡、特殊照顾,必须实事求是、因人所需施策。

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市级不对县单独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统一使用省对县的综合考核和第三方评

估结果。市直部门不得对县脱贫攻坚进行专项业务考核。市级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持续创新暗访方式,采取‚四自‛

(自吃、自行、自住、自查)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大幅度减少纸质表格上报,避免多层填报、多头填报;发文数量较上一年减少一半以上,大幅减少会议次数,内容相近的会合并召开。

五、严管扶贫资金项目。严格遵守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防止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与脱贫攻坚任务无关的事项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强化扶贫项目管理,严格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程序,增强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合理性、精准性,市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0 日内拨付到县,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落实到项目,防止项目安排拖沓、跨年度审批、延压资金。按照分级负责、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科学合理、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充实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人为干预,违规核准招标事项。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项目管理台账。

六、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

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加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全面整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注重举一反三,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制度机制上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倾向,狠刹官僚主义歪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真正使脱贫攻坚工作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

2019 年 2 月 11 日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的通知

蚌扶组„2019‟7 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8 月 5 日

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 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聚焦聚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脱贫攻坚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问责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处理意见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属省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问责建议,函告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具体工作。

二、问责对象

(一)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二)市、县承担行业扶贫和包村帮扶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及帮扶责任人。

(三)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 43 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四)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 750 个村‚两委‛负责人、驻

村扶贫工作队长。

(五)其他承担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

三、问责办法

(一)国家和省考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

1.   各县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考核结果等次为‚一般‛的,市委、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县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等次为‚较差‛的,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市级考核结果的,给予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2.   国务院扶贫办常态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小额信贷、电商扶贫、扶贫车间、项目资金管理)被省约谈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国务院扶贫办约谈的,相关县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 及以上等次。同时对县直行业扶贫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问责。

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市级考核结果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 其他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次。

3.   国家和省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经核查属实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未整改 或未有效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

——因脱贫攻坚工作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生极端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的,追究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给予相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县级包保联系领导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县直行业扶贫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党纪政务责任。

行业扶贫单位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除纳入市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识别退出方面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突出的,给予相

关县分管负责人、县级包保联系领导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党纪政务责任。

——市县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 除纳入包村帮扶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给予相关包村帮扶单位通报批评,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市县乡村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基础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信息逻辑错误等问题被通报的,追究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两委‛ 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扶贫专干责任。

(二)市考核督查暗访发现问题

1.    全市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对考核结果排在后

1 位的行业扶贫单位,排在后 3 位的帮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等次。

2.    市督查检查、暗访发现问题核查属实的,除纳入市县相关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扣分因素外,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识别退出(漏评、错评、错退)、基础工作(基础档案管理混乱、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信

息逻辑错误)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追究相关村‚两委‛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责任;同一乡镇发现同类突出问题的,追究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

行业扶贫单位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履行指导、监督和验收责任不到位,未推动政策精准到村到户,被作为典型问题通报的, 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市县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无故缺岗的,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3.    对全市脱贫攻坚各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被多次发现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其他应予问责的, 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4.    对存在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扶贫领域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造成精准识别严重失实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扶贫专干履职不到位的,由各县自行制定具体问责办法。本办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19‟8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包村帮扶单位:

†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9 年 8 月 5 日

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9 年 10 月 17 日是我国第 6 个扶贫日,也是第 27 个国际

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蚌埠市 2019 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省扶贫办†2019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我市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大攻坚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主旋律, 充分汇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大扶贫‛工作

格局,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扶贫事业。

(三)坚持协同联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级扶贫日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区域性、专项性扶贫日活动, 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局面。

(四)坚持务实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二十八条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务实高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活动

1.   举办蚌埠市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暨消费扶贫对接会。10 月上旬举办蚌埠市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暨消费扶贫对接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部分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花卉类企业等共计 120 家 300 种以上产品参展。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代言扶贫农产品展销专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扶贫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等配合)

2.   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10 月中旬召开全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组织企业认领扶贫项目、对口援建爱心超市、结对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企业扶贫的质量和水平。(市工商联牵头,市扶贫办等配合)

3.   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扶贫日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编印†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汇编‡,宣传先进扶贫典型,

讲好典型扶贫故事,引导各地各单位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配合)

4.   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市、县集中开展扶贫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运用电视、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蚌埠市政府网站、蚌埠电视台和蚌埠日报等媒体,报道扶贫日新闻,播放扶贫主题视频, 于 10 月 8 日—14 日展播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市扶贫办配合)

5.   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活动。市扶贫办将于

10 月 17 日在蚌埠日报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在安徽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网站公布扶贫项目认领链接,倡议社会各界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各县扶贫局负责筛选编制扶贫项目,市扶贫办审核后,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各界认领;做好项目认领对接、及时将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 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工商联等配合)

(二)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1.  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脱贫攻坚成就展示、消费扶贫、走访慰问、社会公众自愿捐助等活动。

2.  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开展活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调研、宣讲、捐赠、帮扶等活动,并积极支持和参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3.  各包村帮扶单位结合帮扶任务开展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定点扶贫任务,谋划和实施扶贫日相关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四送四通‛工作、清洁家园行动、专场招聘会、扶贫课堂、助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设扶贫爱心超市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 2019 年扶贫日活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地扶贫日活动,确保突出扶贫主题、结合当地实际, 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县扶贫局、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分别于 10 月 15 日和

20 日前报送至市扶贫办。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

蚌扶组„2019‟9 号

市直各包村帮扶单位:

根据省委扶贫暗访反馈,我市部分单位存在包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有所松懈,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为扎实推进‚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工作,持续提升帮扶实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帮扶责任。各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积极深入帮扶村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汇报。通过以上率下、传导压力, 切实推动本单位帮扶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好本单位帮扶具体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帮扶任务,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做到履职尽责、精准帮扶。

二、明确帮扶任务。涉及机构改革市直单位帮扶责任人工作单位调整的,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做

好在机构改革中选派帮扶工作的通知‡(蚌扶办“2019”16 号)要求,帮扶单位更名或合并的,包保工作由更名后或并入单位负责;帮扶责任人调入新单位的,其帮扶对象不变,包保工作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统一安排开展帮扶工作,防止因帮扶责任人调整、帮扶内容差异造成贫困户不满意、帮扶措施不衔接现象,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纳入原单位和现编制所在单位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

三、改进帮扶方式。各帮扶单位要立足实际,根据帮扶村、户具体情况,逐户完善并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切实发挥帮扶实效,实现精准帮扶。要认真落实‚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举措,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 依托‚扶贫课堂‛,大力开展政策宣讲,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愿,努力打通扶贫工作落实的‚肠梗阻‛,贯通走访入户帮扶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扶贫爱心超市‛激励作用,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注重帮扶成效。各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凝聚攻坚合力,把各种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聚焦精准帮扶,确保拟脱贫户都能达到标准顺利脱贫, 已脱贫户均能实现稳定脱贫。各帮扶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热情和责任,认真做好帮扶工作, 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深入贫困户家庭耐心细致核情况、核措施、核收

入、核成效,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识别退出时间、落实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必须做到“一口清”,既要知道是否脱贫、何时脱贫,也要知道如何脱贫。

五、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走访帮扶工作计划,建立走访帮扶工作台账,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每月走访不少于 1 次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对当月未开展走访帮扶的,帮扶单位要及时督促和提醒,确保每位帮扶责任人均能严格履行包保帮扶责 任。同时,组织人员对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验能否真正做到对帮扶对象‚情况清、信息明、措施实‛,营造相互促进、精准帮扶的良好氛围。

六、严肃工作纪律。根据†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市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要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

2019 年 8 月 22 日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蚌扶组„2019‟11 号

各县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 年 11 月 11 日

蚌埠市 2019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扶组“2019”5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办“2017”8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强化和压实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 攻坚工作责任,督促各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尽锐出战、合力攻坚,力促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任务完成精准,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含驻蚌单位)。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扶贫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

成效进行考核。市直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结合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工作任务,分别对行业扶贫工作和包保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行业扶贫工作主要考核行业扶贫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包保帮扶工作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日常管理、包保成效、绩效测评等内容; 对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精准扶贫等创新举措予以奖励加分。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评、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评。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对照各自考核内容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考核相关佐证材料。

(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在年底前或次年初开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成立考核组,对各单位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衔接、调度、督查整改等方面落实情况及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进行评审。同时组织县对市直行业扶贫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乡镇对所辖村包保帮扶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结果评定。根据考核得分评定结果,行业扶贫单位得分=行业扶贫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包保帮扶单位得分=包保帮扶  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按照得分进

行排序,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18 个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中‚好‛等次 7 个(占比 39%),‚较

好‛等次 8 个(占比 44%),‚一般‛等次 2 个(占比 11%),‚较差‛等次 1 个(占比 6%)。

112 个包保帮扶单位中‚好‛等次 45 个(占比 40%),‚较好‛等次 45 个(占比 40%),‚一般‛等次 19 个(占比 17%),

‚较差‛等次 3 个(占比 3%)。

六、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中央、省直驻蚌单位的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省扶贫办及其主管部门。

各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其中行业扶贫单位计分方式为:行业扶贫工作基础分×60%+包保帮扶工作基础分× 40%+奖励加分;包保帮扶单位计分方式为:包保帮扶工作基础分+奖励加分。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被考核单位名单

2.    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3.    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4.    奖励加分考核指标

附件 1

被考核单位名单

一、行业扶贫单位,18 个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蚌埠供电公司、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二、包保帮扶单位(含驻蚌单位),112 个

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委党校、蚌埠干校、市委党史办和地方志研究室、蚌埠日报社、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政府信访

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机关管理中心、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重点工程中心、蚌埠广播电视台、市工商改革办、市税务局、市气象局、蚌埠海关、蚌埠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邮政集团蚌埠分公司、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城投公司、蚌投集团、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蚌埠高新区、蚌埠经开区、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勘局 312 地质队、省地勘局第一水文院、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保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分行、农业银行蚌埠分行、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建设银行蚌埠分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邮政储蓄蚌埠分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蚌埠铁路中学、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市中小学进修学校、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安徽中烟蚌埠卷烟厂、安徽中烟再造烟叶公司、华环国际烟草公司、中石化蚌埠石油分公司、国电蚌埠发电公司、中粮生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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