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办发〔2020〕 4号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7 日
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 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就做好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剩余 1791 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深入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切实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把短板弱项补得更牢,把攻坚质量提得更高,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 主要内容
(一)抗疫情
1. 突出抓好救助帮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逐户建立台账,逐一完善并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统筹用好兜底措施,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确保不因疫情返贫致贫。对家庭成员有确诊病例的2 户贫困户,实行专人包保、专项政策、专门举措“三专”帮扶。
2.突出抓好务工就业。在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需求和意愿,建立《原在外务工未返岗贫困人口就业清单》,推广“123 工作法”,落实“一对接、两负责、三联单”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加强与用工企业、单位信息对接,采取送岗位信息上门、组织到用工单位考察、“点对点”“一站式”直运服务到岗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劳动者尽快返岗复工、上岗就业。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 本地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的落实一次性补贴政策。
3. 突出抓好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及时帮助解决资金、用工、原料、物资、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达产增
产。全力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优化产业扶贫项目奖补和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流程,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不超过 6 个月延期或展期服务,满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需求。采取“统筹统购统运分散发放”等方式,做好农资供应、农机调度等春耕备耕工作,落实农技服务包村包户职责,加强在地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午季丰产丰收。
4. 突出抓好产品销售。全力支持农产品销售,协调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和经销商与带贫经营主体开展产销精准对接,组织帮扶单位、“百企帮百村”帮扶企业和帮扶责任人定点采购帮扶村和贫困户农副产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以购代捐” “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带贫主体和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防止滞销积压。发挥“农粮驿站”“上街 e 购”“扶贫商城”等电商平台优势,通过“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拓宽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
5. 突出抓好精准帮扶。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到村开展实地调研,帮助村进一步完善《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重点围绕发展产业、落实就业以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谋划实施 1 个以上实质性帮扶项目。帮扶责任人按照《关于做好近期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常态化实地帮扶, 针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谋划增收项目,确保人均收入高于去年。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帮扶机制,及时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其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进行网上教学。组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进一步压实压紧驻村扶贫工作队责任。
(二)补短板
6. 扎实推进“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要求,落实排查整改、动态监测、对账销号工作, 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落实控掇保学“双线五包”,做好春、秋两季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工作,保障义务教育;落实基本医保制度、“351”“180”政策、一站式结算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医配备及培训,保障基本医疗;6 月底前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住房安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自来水全覆盖建设, 保障饮水安全。
7. 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2019 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改到位。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深入排查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全面梳理省委督导组督导调研反馈问题,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以及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 市直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
项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由市领导牵头负责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确保 6 月上旬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8.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 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突出“五彩” 产业,完善带资入股、土地入股、订单生产、代种代养等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提升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带贫减贫能力,提高扶贫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加快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建设,4 月底前实施到村项目 80 个, 到户项目 5000 个,做实农技服务,提高产业效益。加强扶贫产业产销对接,依托电商平台、“菜篮子工程”、消费扶贫等方式拓展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运维管理,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收益 80
用于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扶贫资产管理,5 月底前完成扶贫资产的登记、清查工作。
9.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落实“四帮四促”举措,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加强务工输入地岗位信息对接,帮助在外地有稳定岗位的务工困难人员尽快返岗,促稳定就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和《蚌埠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蚌扶组〔2020〕2 号)奖补政策,对因疫情影响未外出务工在本地就业的贫困人口、边缘人口予以 300-1200 元的一次性奖补,促就近就业; 推深做实“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就业扶贫车间扩
产扩能,实行“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促增岗就业;积极开发乡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绿化植树、清沟沥水、照料孤残等临时性公益岗位,促灵活就业。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和技能需求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精准台账,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
10. 扎实推进金融扶贫。立足资源优势,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 结合贫困户春季生产、发展扶贫产业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实现应贷尽贷。优化办理流程、加快审批发放进度,对特殊群体实行送贷上门。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还款困难的贫困户,符合条件的按照政策给予不超过 6 个月的延期,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健全贷款逾期风险防控机制,对所有贷款实行动态监测,快到期贷款户及时帮助制定还款计划,统筹做好存量“户贷企用”用款企业监测管理,确保逾期率低于 1
,力争无逾期。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高贫困群众抗风险能力。
11. 扎实推进消费扶贫。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通过把扶贫农产品作为市区“菜篮子”稳定供给源、帮扶单位“点对点”统购、通过“农粮驿站”等电商
扶贫平台团购等对接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加快推进全市首个扶贫超市建设,发挥“扶贫联盟”作用,在市、县域内推广试点经验。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积极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打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农副产品销售“绿色通道”。
12. 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疫情防控和促进贫困群众增收需要,做好扶贫项目库动态调整,有利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产业、就业项目优先入库,做好项目库清理规范和信息完善补录等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及时调整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复工,实行扶贫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推进”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个项目制定“时间表”“横道图”,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落实专人挂牌督办,确保 3 月底前全部开工,6 月底前全部完工。把帮扶单位帮扶扶贫项目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推进。
13. 扎实推进资金管理。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流程、标准和监督等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化项目资金报账手续和审批环节,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将资金支付项目建设主体,加速资金运行,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效应。认真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及时、规范,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4. 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帮扶单位要积极构建疫情防控和
脱贫攻坚联动工作机制,帮助村完善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发挥职能、资源优势,6 月底前落实一项实质性的帮扶项目。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帮扶企业针对疫情影响,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倡议动员社会各界通过“互联网+社会扶贫”模式开展“点对点”帮扶。
(三)促攻坚
15. 聚焦薄弱攻坚。持续加大对 100 个重点帮扶村、82 个基础设施薄弱村和行蓄洪区村的支持力度,扶贫资金和项目适当予以倾斜,支持发展适应性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条件,全面补齐短板。加大对“老弱病残孤”等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兜底升级”工程,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和农村儿童关爱保护行动,9 月底前完成 9 所县级特困人员养护院、6 所跨乡镇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建成 17 个乡街养老服务中心、91 个村居养老服务站,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16. 强化兜底保障。全面落实《蚌埠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11 号)举措,切实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以及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原则上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家
庭 2020 年不再进行低保年度复核。从今年 1 月份起,按照年
度增长 10
幅度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将全市城乡居民低
保、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至 7920 元和
8910 元。
17. 防止返贫致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摘帽怀远县、已出列 88 个贫困村和已脱贫人口,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政策支持不减、帮扶力量不减。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出台《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和边缘人口核查,实行常态化跟踪走访动态监测。市、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全面建立联系帮扶制度,落实救助帮扶责任。进一步做好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产业就业政策,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确保“稳得住、能增收、逐步致富”。
18. 加强“双基”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配置水平,确保到 2020 年底三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加快 4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实施,确保 9 月底
前完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 911 公里目标任务。实施农村电网升
级改造工程、提升薄弱村电网供电能力。加强村级医疗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 10 月底前完成省级资金 2011 万元投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疫情防控扎实推进“五清一推一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三、强化工作举措
(一)开展集中排查。从现在起至 10 月末,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三县要按照“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对疫情期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和排查,及时补缺补差,全力解决好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和外出务工、农产品滞销、带贫经营主体复工慢等问题。
(二)细化分解任务。三县要对照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期落实。3 月底前基本解决因疫情造成的各类问题,8 月底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基本完成。
(三)抓好督导调度。市扶贫办要实行常态化督导调度, 压紧压实三县及市直行业扶贫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暗访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周一调度,疫情防控结束后实行一月一调度,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见效。
(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以上带下,市县乡村联动。各县对省专项督导和市督导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帮助予以解决。对省督导检查组督导反馈的问题,由市扶贫办按职责分解到市直相关单位,整改进展情况1 周内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汇总后报省督导检查组。
(五)加强跟踪问效。三县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把跟踪问效贯穿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举措实、过程实、结果实。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市扶贫办具体协调调度,指导督促三县和市直各单位积极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三县及市直各单位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二)改进工作作风。三县和市直各单位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把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困难,做好疫情防护保障安全,确保
身心健康。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及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我市在“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中的经验做法,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关于印发《蚌埠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的通知
蚌扶组〔2020〕2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解决贫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困难,鼓励贫困群众在本地就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蚌埠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25 日
蚌埠市鼓励贫困群众当地就业的奖补办法
为解决贫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困难,鼓励贫困群众在蚌埠市及三县当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因疫情影响未外出务工,在本地区工商企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
二、奖补标准:凡与企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按实际到岗时间,贫困户连续满 3 个月的给予 400 元奖补,连续满 6 个月
的给予 800 元奖补,连续满 1 年的给予 1200 元奖补。边缘户连
续满 3 个月的给予 300 元奖补,连续满 6 个月的给予 600 元奖
补,连续满 1 年的给予 1000 元奖补。
三、福利待遇:除政府奖补资金外,用工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和保险,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
四、发放程序:凭劳动合同和企业发放工资凭证,经扶贫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在履约后的下一季度打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五、经费来源: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 1:1 比例共同承担,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六、组织实施:市、县人社部门负责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县、乡(镇)扶贫部门负责组织贫困群众按
程序参加企业招录。
七、工作责任:市、县人社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按《合同法》执行相关政策,解决劳动纠纷。扶贫部门负责组织贫困群众积极报名应聘和资格审核。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按标准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八、其他: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前签定用工合同并备案有效。
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6 日印发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关于扶贫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20〕3 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关于扶贫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 年 7 月 1 日
蚌埠市关于扶贫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 3 个月的扶贫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安徽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和边缘人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聚焦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集中攻坚,切实把短板补得更扎实,把基础打得更牢靠, 把脱贫成色提得更高,确保决战之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双战”全胜。
二、目标任务
紧盯脱贫目标任务,瞄准攻坚薄弱环节,集中 7 至 9 月 3 个月时间,实施以全面完成任务、全面查缺补漏、全面提升质量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9 月底全面完成,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工作普查、验收和考核,奋力实现脱贫攻坚高质量圆满收官。
三、重点工作
(一)紧盯关键目标任务确保稳定脱贫。瞄准全年目标任务,紧盯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群体,从 7 月开始,组织各级扶贫干部开展全覆盖入户核查,逐户核算收入,排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及人居环境等方面动态发生的问题,落实落细 “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其中,市扶贫办、市委整改办牵头(聘用 20 名大学应届毕业实习生),重点排查 557 户未脱贫户、18 户脱贫监测户和老少病残孤等特殊群体;县扶贫局、乡镇扶贫工作站结合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重点对 745 户边缘户以及其他已脱贫户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整改,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全部如期稳定脱贫,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推进脱贫质量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扶贫办、市委整改办、市直各包保帮扶单位)
(二)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和扶贫政策落实。各行业扶贫单
位对标对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时间表、横道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周一调度分析,对工作进度慢、质量效果差的县、乡镇、村实行重点调度督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确保行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市扶贫办牵头对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县、乡镇扶贫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党委、政府)
(三)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压实村“两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责任, 加大入户走访帮扶力度,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的要求,加强动态监测,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特别要加强对洪涝灾害导致贫困群众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的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扶贫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
(四)对薄弱乡镇、村和户实行重点督办。对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省、市考核以及暗访督导发现问题较突出的怀远县常坟镇、龙亢镇,五河县武桥镇、东刘集镇,固镇县刘集镇、湖沟镇实行重点督办,由县分管负责同志包保负责,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责任。
43 个乡镇全面排查薄弱村,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包保负责, 督导问题排查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质量,薄弱村排查结果报市扶贫办备案。751 个村全面排查薄弱户,重点是收入相对低、生活环境差、老少病残孤等特殊群体,由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和村党组织书记共同包保,积极帮助拓展增收渠道, 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五)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责任落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建设和管理,保持现有队伍稳定,工作责任再压实,管理制度再完善。其中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的, 由乡镇包村干部或扶贫工作队副队长主要负责驻村扶贫日常工作,保证驻村时间和驻村帮扶质量。重视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职级、职务、职称等待遇的落实,各选派单位针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长选派期间任职情况调研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激励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安心打好收官战役。(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六)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7 月上旬开始,由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市扶贫办及各县党委政府牵头负责,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县乡村普查人员和扶贫干部脱贫攻坚普查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普查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和相关要求。指导三县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工作组织保障、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普查顺
利开展。(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市扶贫办,各县党委、政府)
(七)持续推动农村“双基”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持续加大农村“双基”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进度,9 月底全面完工。有序推进农村自来水、农村电网改造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战役’”,着力解决村庄整体环境脏乱和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差等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国网蚌埠供电公司、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八)做好收官之年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各级各行业扶贫单位、帮扶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总结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果,提炼脱贫攻坚蚌埠经验和蚌埠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网聚微力量、脱贫奔小康”图片和微视频征集以及“10.17”扶贫日宣传等活动,讲好蚌埠脱贫攻坚故事,展示蚌埠脱贫攻坚成就。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和应对,坚决防止突破底线的负面舆情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扶贫办、市直各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
(九)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谋划衔接
机制,逐步将扶贫工作重心从绝对贫困的集中攻坚转为相对贫困的常态化帮扶。启动“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工作纪律,
强化责任追究,依照《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省、市考核评估以及暗访督导反馈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进一步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党委、政府,市纪委监委、市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市扶贫办具体协调调度,指导督促三县和市直相关单位积极推进集中攻坚行动。三县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同志具体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工作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确保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县和市直各单位要纵深推进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向深里走,向实里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反弹回潮,要在切实压紧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同时, 把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统筹落实到位。各级各单位要关心
关爱基层扶贫干部,确保各级扶贫干部全身心投入决战脱贫攻坚。
(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凝聚社会各界合力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深入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开展扶贫志愿活动,发挥 “扶贫爱心超市”激励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氛围。扶贫工作集中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年度工作成效考核。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 日印发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 2020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20〕5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包村帮扶单位:
《蚌埠市 2020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0 年 7 月 31 日
蚌埠市 2020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 10 月 17 日是我国第 7 个扶贫
日,也是第 28 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蚌埠市 2020 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扶贫论述以及总书记视察安徽和今年全国“两会” 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总结蚌埠脱贫攻坚经验典型,广泛宣讲蚌埠脱贫攻坚故事,生动展示蚌埠脱贫攻坚成就,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要求
(一)坚持正面宣传。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主题特色。突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围绕收官之年的形势任务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
确保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三)坚持广泛参与。多层级、多领域、多形式组织开展 扶贫日活动,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彰显制度优势,营造浓厚氛围。
(四)坚持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 省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做到节俭办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总结脱贫攻坚成效
1. 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验。全面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脱贫攻坚成效经验;组织参加2020 年全省社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交流。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扶贫工作有关单位,结合实际, 开展本地、本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有关活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 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报告会。召开全市“百 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报告会,现场参观“百企帮百村”精 准扶贫行动先进典型企业,总结“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 成果,进一步扩大“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影响力。(责
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
(二)展示脱贫攻坚成就
4. 举办“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主题展览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展示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民间艺术作品,生 动形象地展现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设的成就和历程,生动讲述扶贫工作中的感人故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5. 举办行业扶贫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开 展脱贫攻坚及消费扶贫成果展,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 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及其他市 直机关单位)
6. 举办创业扶贫专项大赛。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一定带 贫能力的企业开展创业扶贫专项大赛,对扶贫创业项目通过打磨技巧、商业模式等,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宣传脱贫攻坚典型
7. 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发挥 蚌埠新闻联播、《蚌埠日报》、《淮河晚报》等主流媒体作用,在重要版面开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栏,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拓展新媒体宣传,蚌埠新闻网、
蚌埠广播电视网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围绕精准扶贫制作融媒体产品,利用各平台进行广泛推送;强化公益宣传, 围绕脱贫攻坚主题,市直新闻媒体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以广播、电视、户外大屏等为载体,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广泛普及精准扶贫知识,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市扶贫办,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8. 举办“网聚微力量·脱贫奔小康”图片、微视频大赛。用镜头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真实记录脱贫攻坚的鲜活画面和生动场景,全方位、多角度展现蚌埠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以纪实摄影的方式,聚焦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户生活改善、贫困村面貌变化、各级各部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等精彩画面,展示蚌埠脱贫攻坚的亮点和成效。(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9. 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宣传活动。评选表彰 2019 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行业扶贫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带贫减贫主体、驻村帮扶干部、基层扶贫干部、脱贫群众典型、其他社会扶贫力量等,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组织开展精准帮扶
10. 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活动。各地党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 会同选派帮扶单位,对选派帮扶干部开展走访或家访。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调研走访和消费扶贫等活动。各选派单位要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要求,帮助选派村解决实际 困难。9 月份各帮扶单位组织帮扶责任人集中开展入户慰问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各包村帮扶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1. 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活动。在《蚌埠日报》、 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各包保帮扶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2. 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鼓励引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倡议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带头自发购买帮销贫困地区、帮扶村及贫困群众农副产品,用实际行动推动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机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 2020 年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直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扶贫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
(二)精心安排落实。各项活动要明确责任、安排专班,
明确时限、把握节奏,明确标准、注重质量,确保每项活动顺利推进,努力把每项活动打造成精品,取得预期成效。
(三)认真做好总结。请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牵 头责任单位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于 10 月 19 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至市扶贫办。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31 日印发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20〕6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 年 8 月 5 日
蚌埠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415 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6 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消费扶贫,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创新社会扶贫方式,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 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以消费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大力推进消费扶贫
(一)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消费扶贫。通过《蚌埠日报》以及
政府和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参加 2020 年全国、全省消费扶贫论坛,积极搭建我市三县与重点消费地区的交流合作、产销对接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并推介一批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大中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消费扶贫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切实加大政府采购三县农副产品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 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切实加大对三县农副产品采购力度。(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三)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参与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支持市、县直党政机关定向直购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群众农产品,机关食堂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群众农产品,有条件的可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四)组织动员各类学校“面向采购”三县农副产品。积极与省教育厅联系,加强服务指导,支持鼓励高校有效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组织动员并指导各县、区教体局、中职学校、各中小学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与驻村帮扶干部对接,定向直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可签订长期购销协议。推深做实各类学校“面向采购”三县农副产品,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增加采购量,着力推进“面向采购” 向“订单采购”深化,积极引导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推动贫困县农产品进学校常态化。(市教育局、市扶贫办等市直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宣传动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支持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创新消费扶贫方式,优先购买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推进扶贫产品进医院常态化, 以实际行动支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六)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国有企业以日常办公和食堂所需、限额内的职工福利发放、企业员工家庭日常生活选购等为重点,制定采购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户扶贫产品和服务计划,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农副产品。发挥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优势,积极帮助扶贫产品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提高
附加值。(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七)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行动,组织结对帮扶企业通过扶贫超市采购、电商销售平台等多种形式,向贫困村、结对帮扶村以及贫困户采购相关扶贫产品和服务。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优先采购或帮助推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三县贫困村、贫困户农副产品。(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八)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倡导自发购买帮销三县扶贫产品、结对帮扶贫困户农副产品以及乡村旅游,通过以购代销、众筹认购、爱心购买等方式直接消费贫困村、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九)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鼓励各级工会在发放会员节日福利、慰问品和活动奖品时,优先采购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户产品,特别是扶贫产品。(市总工会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十)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作用。进一步引导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委员、青企协会成员购买三县农产品。探索直播带货的发展模式,促进三县贫困村、贫困群众农产品消费,拓宽三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团市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十一)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挥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
团体作用,组织号召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以爱心认购及扶贫超市等带动消费扶贫;发挥妇联平台优势,开展“爱心助农”系列活动,通过“岗村对接”、“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我市特色农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承接省妇儿发展基金会消费扶贫项目,开展妇女消费扶贫活动。(市妇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十二)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统筹协
调全市各级统一战线部门,积极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侨联、新社会阶层等统一战线各领域,创新社会扶贫方式,助力三县加快扶贫产业发展。民主党派要为三县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产品质量积极提供智力扶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活动;工商联要帮助三县打造优势品牌,创新销售模式,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活动;台联、侨联、新社会阶层等其它统战领域,要帮助三县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消费扶贫活动。(市委统战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十三)积极探索驻蚌军校部队保障领域消费扶贫。号召有
关部队特别是驻蚌军校部队消费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蚌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十四)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动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三县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积极发动会员企业和个人,通过订单采购、会员制家庭农场
等方式,消费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市民政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三、打通消费扶贫“瓶颈”
(一)推深做实三县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继续大力开展三县农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优先安排三县扶贫产品销售,特别是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和行蓄洪区村扶贫产品销售,着力打通三县农产品销路,找准贫困群众增收门路。
(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充分发挥电商平台扶贫作用。支持各类电商平台入驻三县,推动扶贫产品线上销售,积极拓宽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用活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电商平台,积极推介我市扶贫产品。继续指导和支持“京东·蚌埠扶贫馆”、怀远县“上街易购”、“淮商易购”,五河县扶贫商城和固镇县农粮驿站等电商平台收购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积极促进三县农产品特别是扶贫产品销售。(市商务外事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三)不断拓展网络扶贫功能。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
过扶贫直播、网红带货等销售活动,以及权威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宣传推介三县带贫主体和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和服务。(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四)加强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国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成果,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润恒冷链、合一冷链等项目建设,补齐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等,在三县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大力保障物流通道。大力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快
交快合作步伐,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六)积极组织会展扶贫。积极组织三县扶贫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参加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设立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专区。积极组织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参加上海、广东、重庆等全国性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农业博览会,大力推介我市特色扶贫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七)鼓励支持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鼓励支持市县
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场所开设扶贫产品和三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推动扶贫产品与消费市场长期稳定衔接。(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八)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模式创新。鼓励支持蚌埠市消费扶贫联盟扶贫超市(联系人:郭一凡,电话:17355267715)创新试点,加强扶贫超市与三县带贫主体以及贫困群众的有效对接,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扶贫超市消费扶贫能力。鼓励支持三县和有关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创新试点,大力开展扶贫产品收储、物流基地建设和扶贫产品采购销售。(市扶贫办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四、提升三县农产品等质量和水平
(一)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 等模式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提升三县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三县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各县产业园区集聚, 配套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为贫困群众分享消费扶贫红利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对产业扶贫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三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按标生产,着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实现 2020 年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8%的目标。(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龙头
企业依托三县资源禀赋,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支持科技特派员针对三县产业发展瓶颈和困难,开展精准扶贫,加快先进、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实用技术培训,为三县和贫困群众提供科技服务,提高三县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市科技局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三县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核算 2020 年补助资金时,提高怀远县项目补助比例。支持三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发挥糯稻、专用小麦等优势特色,增加当地优质粮油产品。充分发挥我市粮食主产区综合优势,招大引强,着力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结合区域实际,围绕优势和特色,重点发展专用小麦、玉米精深加工、糯稻精深加工和大豆制品等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积极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 严格按照《安徽省
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的要求,广泛开展辖区内扶贫产
品及带贫主体情况摸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审定、公示和申报工作。各级扶贫、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组织开展实地审核,争取更多诸如石榴、螃蟹、黑花生、糯米制品等特色优质产品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六)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加大对三县乡村旅游扶
贫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体验度。加大对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鼓励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结合。引导各县依托“五一” 小长假、“十一”“春节”黄金周等节假日,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剧目展演、非遗展示、美食节庆、文创产品展销、民俗体验等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大型商超、电商平台、餐饮企业、旅游景点和文化场所,开展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音乐节、露营节、摄影节、采摘节等主题节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
行动,重点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特色,积极开展服务业人才、乡村特色旅游及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着力提高贫
困劳动者技能。(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党委、政府要把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 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县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影响的跟踪监测,持续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农产品生产基地、乡村旅游景点等复产达产。支持三县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专设消费扶贫区, 集中推介、展示、销售农产品。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优化消费扶贫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影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三)大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
视台等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三县特色产品和服务品牌。广泛利用新闻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行动的积极性,
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四)做好工作总结。市直各单位要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12 月中旬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 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发挥考核作用。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将纳入2020 年度市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包保帮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内容, 对消费扶贫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切实推动消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5 日印发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蚌埠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蚌扶组〔2020〕7 号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蚌埠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 年 9 月 7 日
蚌埠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扶贫产业,一头连着消费市场,是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成果的有效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和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推进工作视频会精神,扎实开展9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深做实消费扶贫工作,根据《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优质特色扶贫产品销售、保障城市“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有效供给、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建设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实施产销对接“八进”行动、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开展消费扶贫电商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千方百计拓展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销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和防止返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活动主题
百企参与,万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9月1日至30日。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辖区内带贫主体和扶贫产品情况摸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 按照“市场主体申请、县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积极做好扶贫产品申报、审核、公示和认定工作,严把认定原则、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加强消费扶贫产品管理,提高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打响蚌埠扶贫产品品牌,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原则上每个县扶贫产品品种不低于60个,到2020年底,全市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合理布设运营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消费扶贫智能专柜
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要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办法,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企业。组织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积极落实优质点位,并对智能专柜给予免费铺设。将省安排我市的1700台扶贫智能专柜任务科学分配到各县区及相关单位,9 月份试点运营一批,原则上年底前完成铺设任务。(市扶贫办、市
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积极推动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主要有地方馆和企业馆。要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消费扶贫专馆建设运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1. 建设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市扶贫产品。要鼓励支持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对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建设项目积极给予立项支持。要积极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发建设运营市、县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市级和三县原则上均要建设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办等市直
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 建设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9月底前,市本级和各县原则上均要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
革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要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场所, 开设线上线下平台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扶贫产品,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9月底前,市本级投入运营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专区;12月底前,各县投入运营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切实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全
国消费扶贫的第四方平台,主要功能是集中展示扶贫产品,对接销售渠道,监测交易数据。要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动员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行动第四方服务平台,9月底前力争实际有意愿的供应商入驻。(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六)推进机关单位采购扶贫产品。要积极推进市、县(区) 预算单位采购三县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产品,扎实做好政府采购货源组织、商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9月底前,各级预算单位完成今年消费扶贫采购计划。(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七)推深做实三县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
开展三县农副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9月底前, 各县要逐村逐户逐项摸排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产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活动展销、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拓展销售渠道, 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八)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高速服务
区、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九)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9月份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外事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组织开展扶贫产品采购活动。市发展改革委组织2个左右开发区,市总工会组织50个左右机关单位,市商务外事局组织10个左右超市和电商企业,市财政局(国资委)组织10家左右国
企,市工商联组织30家左右民企,市教育局组织20家左右学校,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10家左右医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10家左右龙头企业,市民政局组织10个左右社会团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10家左右金融机构,市科技局组织10家左右科研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5个左右景点,积极采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蚌埠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扶贫办,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一)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九月下旬,举办全市名
优农副产品暨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我市带贫主体名优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组织我市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名优农副产品参加九月下旬在合肥市举办的安徽省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和10月份举办的农业产业化交易会(设立扶贫产品展区),进一步扩大我市扶贫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活动安排
2020年全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进行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
组织实施阶段(9月),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方案组织
开展各项活动,并指导各县及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总结展示阶段(10月中旬),开展“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活动,包括“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会、扶贫产品展示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是深入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主要负责同志要从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市直单位消费扶贫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蚌埠市银保监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的工作专班,并抽调业务骨干具体办事。市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小组,
由市扶贫办分管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精心组织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调度相关配合单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定期统计上报小结、总结和工作成
效。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在“消费扶贫月”活动期间,要围绕推动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销售,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各类带贫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月”相关活动,以“三专一平台”为基础,积极探索促进扶贫产品快捷便利的销售模式。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
(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报市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备案。
(四)做好总结宣传。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充分发
挥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将消费扶贫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月”活动结束后, 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8 日印发
关于印发蚌埠市脱贫攻坚“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扶组〔2020〕8 号
三县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20 年 10 月 14 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0 月 19 日市脱贫攻坚调度推进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的所有工作开展“回头看”,实施脱贫攻坚“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通过大干苦干 30 天,确保各类问题排查到位、举一反
三整改彻底、攻坚质量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 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开始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10 月 20 日—10 月 25 日)。三县于 10 月
25 日前梳理任务清单,并针对行业部门及镇村工作人员,围绕排查任务进行针对性培训,为期至少一天,确保排查工作质量。
(二)排查阶段(10 月 26 日—11 月 5 日)。三县各乡镇要根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排查人员,实行领导带队、部门参与、清单到户,采取多种排查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排查,排查结束后, 分三类形成问题台账(“一类”问题为“三保障一安全”类问题,“二类”问题为政策落实类问题,“三类”问题为基层基础不健全等其他问题)。
(三)整改阶段(11 月 6 日—11 月 15 日)。市县行业部门参与指导、督导,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
(四)督导阶段(11 月 16 日—11 月 20 日)。市、县扶贫部门分别组织专人对“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导,针对问题台账的三类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于“三保障一安全”类问题逐个核查,对政策落实类问题重点核查,对基础资料不健全等其他问题进行抽查。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再排查,确保问题起底到位
围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聚焦近期国家和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省脱贫攻坚调查反馈和市“两聚焦一兜底”排查以及暗访督导发现的各类问题,结合省脱贫攻坚“十大重点”、“十大任务”、“十大措施”部署要求,对照《排查任务清单》(附件 1),按照村村过、户户过、人人过的原则,全面对照再排查,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不留死角。
(二)坚持台账管理,推进再整改,确保短板弥补到位
1. 坚持台账销号管理抓整改。各镇村要全面梳理和汇总本次 专项行动排查的各类问题,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分析原因,逐条逐项提出解决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逐项整改销号管理。
2. 坚持统筹协调分级抓整改。对排查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研 判,镇村层面能够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报县扶贫局,经县扶贫局对全县问题梳理汇总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加以整改。各行业扶贫单位要加强问题排查整改的指导、督导,确保 11 月 20 号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最后的关键时刻,三县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保持清醒头脑和决战状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亲自督导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确保成因剖析到位、阻点排除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提
升到位。
(二)层层压实责任
三县及各行业扶贫单位要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决杜绝责任挂空、工作悬空、政策空转的情况和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情绪。各行业扶贫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推进行业扶贫方面的问题排查整改。三县包保乡镇的县级领导要到乡镇一线督导乡镇开展“专项行动”,三县扶贫部门要统筹安排各做好排查整改提升工作,乡镇包村的班子成员及各帮扶单位的班子成员、帮扶责任人要深入一线协助包保村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实行工作报告制度,三县每周二、周五下午下班前,市直各行业扶贫单位每周五下班前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bbsfpb@126.com)。
(三)确保工作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本次活动工作重点,安排扶贫干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深入查摆问题,严肃细致整改,要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到位;对标对表,严把标准到位; 立行立改,清理规范到位;补缺补差,精细管理到位),促进基层基础进一步牢靠、政策落实进一步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精细、脱贫成色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督促落实
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每半个月调度一次,三县主要领导要每星期调度一次,县乡村干部主要精力用于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驻村工作队不允许离岗。市扶贫办将开展督导暗访,对工作不认
真、排查不仔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驻村工作队长无故缺岗的, 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届时联系乡镇的市级领导将对市县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排查整改进行督导,确保问题排查整改提升到位。
附件:1.排查任务清单
2. 整改任务清单
3. 提升任务清单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1:
排查任务清单
此清单内容,是各级督查检查考核经常发现的问题,供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参考。具体排查时,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增加排查内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村需将问题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县扶贫局备案。
一、“三保障一安全”问题(一类)
(一)住房保障方面
(1) 住房是否存在墙体开裂、漏雨、渗水现象。
(2) 厨房、偏房等经常使用的生活用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较大裂缝。
(3) 疑似危房是否有鉴定,原则上每个贫困户住房家中均须有住房安全鉴定报告。
(4) 是否存在长期居住活动板房、铁皮房。如是,一律视为住房安全未保障。
(5) 窗户是否存在用塑料纸、纸板等遮挡情况,是否存在门窗破损缺玻璃情况。
(6) 危房改造重建房屋面积是否达标。危房改造重建户, 原则上 1 至 3 人户家庭控制在 40-60 平米以内,1 人户家庭不得
低于 20 平米,2 人户家庭不低于 30 平米,3 人户不低于 40 平米;
3 人户以上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米,不得低于 13 平米。
重建后面积不达标为住房安全未保障;修缮及未进行危改的房屋
(含偏房),原则上面积不作要求,但要满足户下人口正常使用要求。
(7) 是否存在危改建新未拆旧,尤其是 2019 年建新后, 仍住在旧房内。
(二)教育保障方面
(1) 贫困户家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是否有失学、辍学情况。
(2) 对义务教育阶段无法正常上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是否开展送教上门(户下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3) 对因身体原因不符合学习条件的,是否有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存在遗漏。
(三)健康医疗方面
(1) 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重点关注长期在外务工的贫困家庭成员。
(2) 符合健康医疗政策的贫困户,“351”、“180”政策是否应享尽享。
(3)2014 年、2015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还在享受“351”、
“180”政策。
(4) 慢性病患者(尤其是精神残疾),户下是否有证件, 是否存在慢性病证病种变化未及时补充更新情况。
(5) 对贫困户自述有病、长期吃药,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是否有鉴定情况说明。
(6) 对已签约的家庭医生,履约是否正常。
(7) 是否存在贫困户常年在外或无需求,依然签约“家庭医生”。
(8) 疑似残疾,是否做过鉴定。是否存在残疾证过期情况。
(9) 是否存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不全,缺乏贫困户慢性病常用药物情况。
(四)饮水安全方面
(1) 是否存在自来水管通到门口未入户、自来水管到户未通水。
(2) 是否存在自家无自来水、井水,取水不方便。
(3) 是否存在因管网改造、维修、水表损毁等原因,自来水较长时间断水。
(4) 是否存在供水不稳定以及水质浑浊。
(5) 村级是否有水质监测报告。
二、政策落实问题(二类)
(一)产业方面
(1) 带贫主体对带贫政策是否知晓,是否落实政策要求。
(2) 奖补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明显高于产业成本的情况。
(3) 奖补资金是否及时兑现或发放。
(4) 发展扶贫产业的贫困户,是否有农技人员入户指导服务。
(5) 代种代养协议是否规范,扶贫项目是否存在无收益或收益较低、带贫作用不明显情况。
(6) 异地搬迁户是否有稳定生活来源。
(7) 本村农民合作社是否建立,种植业扶贫基地是否建立。
(二)就业方面
(1) 从外地返回村里贫困人口是否全部就业。
(2)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资料是否完整,培训对象、内容是否合规。
(3) 是否对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符合条件或长期不在家的安排公益岗位,尤其关注年龄在 75 周岁以上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4) 是否存在虚设岗位、冒领骗取资金、“吃空饷”情况。
(5) 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位,工资领取是否全部由一人代签。
(6) 公益岗位资料台账是否齐全、完整、详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劳动报酬是否具体,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
(7) 公益岗位动态开发、上岗情况是否及时上报乡镇及时录入人社部门脱贫信息系统模块。
(8) 扶贫车间是否存在不达标或带贫人数不够等情况(带贫达到 30%为达标)。
(三)扶贫小额信贷方面
(1) 家庭成员有 18-65 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边缘户,户下是否有扶贫小额信贷征求意见书,是否做到“应贷尽贷”。
(2) 新的小额信贷政策是否宣传到位(2020 年 6 月出台)。
(3) 三合模式贷款协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贫困户对贷款情况不知晓。
(四)扶贫资金项目方面
(1) 历年来扶贫资金项目台账资料是否按清单整理齐全。
(2) 扶贫资产管理程序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3)2021 年扶贫项目库中产业就业类项目是否达到 50%及以上。
(4)扶贫保险理赔是否到位。
(五)基层组织方面
(1) 各村是否长期存在(3 个月以上)村两委班子缺额情况。
(2) 向贫困村投入资金项目发展集体经济方面,是否兼顾非贫困村发展。
(3) 村集体经济收入相较去年是否增加。
(六)人居环境方面
(1) 是否存在人畜共居、家徒四壁情况。
(2) 是否存在室内电线杂乱,有安全隐患。
(3) 已经完成厕所改造的,是否能正常使用,老旧厕所是否拆除。
(4) 室内是否存在脏乱差。
三、基层基础建设等其他问题(三类)
(一)户下基础资料方面
(1) 扶贫手册是否存在帮扶措施漏记现象。
(2) 帮扶措施、成效记录是否更新至目前。
(3) 对住房和人口有变化的,在系统和扶贫手册上面,信息是否同步更新。
(4) 户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含上墙资料),信息是否做到“四个一致”。
(5) 户下资料袋中多余无关的证件,是否清理干净。
(二)村级资料问题方面
(1) 扶贫档案是否分类别、分年度规范存档,扶贫档案是否有专人专柜管理。
(2) 贫困户识别、退出、动态调整等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3) 产业、就业、健康、教育、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工作是否规范建立台账。
(4) 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常年公示。
(5) 村是否有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名单,帮扶单位是否到村开展“一述两评三议事”或“扶贫课堂”走访帮扶、调研指导等活动资料。
(6) 边缘户是否享受至少一项帮扶措施,年度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 8000 元以上。
(三)帮扶工作方面
(1) 是否存在贫困户不知道帮扶责任人。
(2) 是否存在帮扶责任人不了解贫困户,或长期未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不知晓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脱贫时间、致贫原因以及享受的帮扶措施等情况。
(3)2020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存在人均纯收入低于 8000
元或比上年度收入明显下降的情况。
(4)扶贫爱心超市是否发挥激发内生动力作用,爱心物品是否定期更新。
附件 2:
国家和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2020 年 9 月 30 日反馈)
一、疫情灾情应对措施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外出返乡人员收入有减少风险。今年全市因疫情影响外出后返乡的贫困人口有 837 人,截至目前,仍有 64 人因各种原因未能返岗就业。二是消除汛期灾情影响需持续用力。目前,怀远县荆山湖行蓄洪区仍有218 户贫困户的1545 亩土地尚未退水, 仍需加大受损房屋、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力度。
二、部分政策落实需进一步精准
一是医疗方面。医疗服务不够精细。有的慢性病证书漏填病种,如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贫困户陈长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肺气肿等多种疾病,但其慢性病证上只有肺气肿;有的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不全,如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陈同忠户配偶患有尿毒症,因乡卫生院没有司维拉姆等药物,户主日常用药需去市场药房购买,既不便又增加经济支出;个别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有偏差,如固镇县杨庙镇楼上村崔卫东、崔北龙户常年在外务工,依然签约“家庭医生”,无法提供实质性服务,且没有及时解约。二是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培训指导、跟踪服务不到位。五河县浍南镇沙湾村王克成户养殖小鹅约 1000
只,成本约 4000 元,由于自身养殖技术较弱,加之相关部门培
训指导不到位,导致一半以上小鹅死亡,亏损 3000 余元。三是有的贫困户小额贷款使用不规范,未用于产业发展。四是个别贫困户危房改造新建完成且已入住较长时间,老房子仍未拆除。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总体较为薄弱。截至 7 月末,全市村
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5 万元以下的还有 295 个,占全市行政村的
32.31 %,距市级制定的强村目标数尚差 67 个。二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2019 年,全市共有贫困村 88 个,非贫困村663 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 27.9 万元,非贫困村村
集体经济收入平均仅为 8 万元。扶贫政策资金项目主要向贫困村倾斜,对非贫困村支持不足。2016 年至 2019 年,蚌埠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累计向贫困村投入41503 万元,村均 471.6 万元,向非贫困村累计投入 90053 万元,
村均 135.8 万元,贫困村投入约为非贫困村的 3.5 倍。
四、各类问题整改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针对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以及暗访反馈的问题,市、县整改方案均提出举一反三要求,但落实得不够全面彻底,一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扶贫手册记录不规范、基础资料信息错误漏记等易发问题,在此次督查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如怀远县针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至今未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二是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存在关联性不强等问题。如市教育局
将市委巡察的相关资料也归入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档案中。三是从扶贫帮扶手册记录看,基层在指导扶贫产业发展方面办法不多,有的还停留在发放补助和救济金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做“加法”、补漏洞,特别是在促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各项政策有效衔接方面持续用力。
五、农村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一是个别村庄环境卫生较差。走访中发现,怀远县有的村庄存在老旧房屋拆除不彻底、房屋周边杂草杂物较多、农户物品乱堆乱放等问题。二是个别民生项目后续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五河县朱顶镇张许村实施淮河退堤移民迁建项目,涉及搬迁的 900 余户已搬入新居住小区,目前部分绿化工程、村民广场等项目还没完工,群众期盼尽快完工。三是个别贫困户改厕项目进展较慢。五河县浍南镇沙湾村贫困户陈中德口述其改厕耗时约两个月,目前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六、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
一是存在资料缺失现象。五河县新集镇李八村、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个别贫困户家中没有扶贫手册或脱贫光荣证。二是信息登记存在误差。扶贫手册、用工协议等基础信息登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怀远县万福镇余夏村邹华勤户在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上签字既非本人签名,也非本人手印;固镇县刘集镇夹河村张道修户
家中的蔡雪梅身体健康,在企业正常务工,扶贫手册却填写无劳动能力;王庄镇陈渡村边缘户张林会议记录中人均纯收入为10029 元与实际上报的人均纯收入 6500 元不一致。五河县朱顶镇张许村贫困户刘玉玲户家中陈伟为技能劳动力,年度收入核查表中没有体现其务工收入(每月 3000 元)。三是内容填写存在
漏项。五河县申集镇马集村王瑞华户 2017 年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但扶贫手册中漏记该项帮扶措施。四是公益性岗位管理不严格。固镇县新马桥镇黄圩村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不及时,王庄镇陈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陈颖、梁学平 5 月份到岗 5 天,考核不合格, 仍实发整月工资;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刘正起患有关节炎,口述无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仍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
七、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群众习惯享受政策扶持,参与就业发展产业主动性不足,既不愿外出务工,在政府给予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支持下也不愿主动创业。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八、产业扶贫仍需进一步提质
有的地方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比如少数产业扶贫项目规模小,应对市场变化、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够强,带贫效果不够明显。一些镇村特色产业开发不够,缺乏致富带头人。需要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和贫困户实际,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