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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2021-06-27 11:01

一、总体情况

“十三五”期间上级下达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498人。2016、2017年共实施完成搬迁任务221户498人,涉及7个乡镇21个村,建设集中安置点12个,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分散安置30户85人。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审核、县认定”的程序确定搬迁对象,按照人均补助2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的政策红线建设安置房,所有安置房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组织搬迁入住,集中安置点配套道路、绿化、亮化等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均2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已拨付到位。截止2019年底,已脱贫220户495人,脱贫率为99.4%。剩余1户3人已达到脱贫标准,拟2020年脱贫。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工作部署情况。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指导、日常检查督查等工作;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协调调度,把责任具体到人,任务量化到天; 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落实三位一体的易地扶贫搬迁格局,只2017年底全面完成怀远县7个乡镇221户498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2.计划安排情况。怀远县“十三五”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98人,实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21户498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2个,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分散安置30户85人。安置房已全部建成并搬迁入住,221户老房已拆除复垦复绿,所有搬迁户通水、通电、通信,就医就学等得到明显改善,因户因人施策,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应享尽享,并实现稳定脱贫。

3.集中安置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涉及6个乡镇,12个集中安置点,采取统建、联建和回购方式,共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并2017年底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有劳动力人员采取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种养殖等方式就业,实现了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无劳动力人员采取低保、五保、残补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4.分散安置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30户85人,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按照25㎡执行,自筹资金严格按照户均不超过1万元执行。有劳动力人员采取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种养殖等方式就业,实现了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无劳动力人员采取低保、五保、残补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5、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地理交通、产业就业、综合配套及后续脱贫发展要求,安置点均选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的区域。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人均25平方米的政策规定,集中安置的,由县规划设计院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统一设计;分散安置的,安置房开工时,乡镇安排城建、国土部门人员协同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监督放线施工,从源头上确保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政策规定。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亮化、广场、公厕等设施。按照省易扶办工作要求,当年建设任务,当年全部完成并组织搬迁入住。

6.脱贫目标完成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率和搬迁入住率为100%,脱贫率为99.4%,剩余1户3人2019年底已达到脱贫标准,拟2020年脱贫。已实现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所有搬迁户已稳定脱贫。

(二)主要领域工作完成情况

1.标准质量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住房面积合规率和自筹资金合规率均为100%,搬迁户住房安全全部合格。

2.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通过自查验收,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到户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通讯集中覆盖率、就学条件改善率、就医条件改善率均达到100%,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群众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得到改善提升。

3.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221户搬迁户中,28户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劳动力人口就业率为100%;社会兜底保障率为100%;有劳动力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搬迁群众通过产业、就业、务农、低保、五保等方式,已稳定脱贫。

4.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配套道路、绿化、亮化、排水、排污、垃圾转运、通水、通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安置点周边配套卫生室、学校、广场、超市、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条件安置点的已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

三、工作建议

(一)对巩固搬迁脱贫成果的意见建议

1、着力补齐搬迁群众“精神短板”,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

加强政策宣传,转化思想观,通过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和深入搬迁安置点进行日常宣讲,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让群众了解各种惠民政策,促进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深度挖掘宣传勤劳致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增强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

2、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继续保持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帮扶工作,强化产业扶持和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家庭1人以上实现就业,从而达到稳定脱贫,逐步致富。

(二)对与乡村振兴战略压茬衔接的意见建议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之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乡村振兴“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1、做好“承上”与“启下”的有效衔接。在思想观念、规划政策、人才队伍三方面,做好“承上”脱贫攻坚与“启下”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 做好“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观念转变,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是从被动式的政府扶持转为主动式的农民自发运动。

3、做好规划政策的承上启下。一是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再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二是促进特惠性临时政策向普惠性常规政策转变。把针对绝对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临时性帮扶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均衡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保障政策,转化成针对相对贫困户的常规性社会保障制度。

4、做好人才队伍的承上启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人。”通过脱贫攻坚的锤炼,培养出一批优秀务实的扶贫干部和乡村人才队伍。在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过渡时期,及时出台和完善脱贫攻坚基层干部提拔晋升的优惠政策,形成“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人才机制,借助这批脱贫攻坚一线人才队伍之力,继续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有效的智力保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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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十三五”期间上级下达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498人。2016、2017年共实施完成搬迁任务221户498人,涉及7个乡镇21个村,建设集中安置点12个,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分散安置30户85人。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审核、县认定”的程序确定搬迁对象,按照人均补助2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的政策红线建设安置房,所有安置房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组织搬迁入住,集中安置点配套道路、绿化、亮化等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均2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已拨付到位。截止2019年底,已脱贫220户495人,脱贫率为99.4%。剩余1户3人已达到脱贫标准,拟2020年脱贫。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工作部署情况。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指导、日常检查督查等工作;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协调调度,把责任具体到人,任务量化到天; 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落实三位一体的易地扶贫搬迁格局,只2017年底全面完成怀远县7个乡镇221户498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2.计划安排情况。怀远县“十三五”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98人,实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21户498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2个,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分散安置30户85人。安置房已全部建成并搬迁入住,221户老房已拆除复垦复绿,所有搬迁户通水、通电、通信,就医就学等得到明显改善,因户因人施策,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应享尽享,并实现稳定脱贫。

3.集中安置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涉及6个乡镇,12个集中安置点,采取统建、联建和回购方式,共集中安置191户413人,并2017年底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有劳动力人员采取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种养殖等方式就业,实现了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无劳动力人员采取低保、五保、残补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4.分散安置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30户85人,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按照25㎡执行,自筹资金严格按照户均不超过1万元执行。有劳动力人员采取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种养殖等方式就业,实现了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无劳动力人员采取低保、五保、残补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5、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地理交通、产业就业、综合配套及后续脱贫发展要求,安置点均选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的区域。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人均25平方米的政策规定,集中安置的,由县规划设计院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统一设计;分散安置的,安置房开工时,乡镇安排城建、国土部门人员协同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监督放线施工,从源头上确保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政策规定。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亮化、广场、公厕等设施。按照省易扶办工作要求,当年建设任务,当年全部完成并组织搬迁入住。

6.脱贫目标完成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率和搬迁入住率为100%,脱贫率为99.4%,剩余1户3人2019年底已达到脱贫标准,拟2020年脱贫。已实现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所有搬迁户已稳定脱贫。

(二)主要领域工作完成情况

1.标准质量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住房面积合规率和自筹资金合规率均为100%,搬迁户住房安全全部合格。

2.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通过自查验收,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到户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通讯集中覆盖率、就学条件改善率、就医条件改善率均达到100%,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群众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得到改善提升。

3.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221户搬迁户中,28户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劳动力人口就业率为100%;社会兜底保障率为100%;有劳动力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搬迁群众通过产业、就业、务农、低保、五保等方式,已稳定脱贫。

4.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情况。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配套道路、绿化、亮化、排水、排污、垃圾转运、通水、通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安置点周边配套卫生室、学校、广场、超市、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条件安置点的已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

三、工作建议

(一)对巩固搬迁脱贫成果的意见建议

1、着力补齐搬迁群众“精神短板”,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

加强政策宣传,转化思想观,通过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和深入搬迁安置点进行日常宣讲,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让群众了解各种惠民政策,促进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深度挖掘宣传勤劳致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增强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

2、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继续保持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帮扶工作,强化产业扶持和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家庭1人以上实现就业,从而达到稳定脱贫,逐步致富。

(二)对与乡村振兴战略压茬衔接的意见建议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之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乡村振兴“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1、做好“承上”与“启下”的有效衔接。在思想观念、规划政策、人才队伍三方面,做好“承上”脱贫攻坚与“启下”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 做好“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观念转变,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是从被动式的政府扶持转为主动式的农民自发运动。

3、做好规划政策的承上启下。一是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再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二是促进特惠性临时政策向普惠性常规政策转变。把针对绝对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临时性帮扶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均衡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保障政策,转化成针对相对贫困户的常规性社会保障制度。

4、做好人才队伍的承上启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人。”通过脱贫攻坚的锤炼,培养出一批优秀务实的扶贫干部和乡村人才队伍。在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过渡时期,及时出台和完善脱贫攻坚基层干部提拔晋升的优惠政策,形成“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人才机制,借助这批脱贫攻坚一线人才队伍之力,继续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有效的智力保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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