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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教体局教育扶贫汇报材料

2021-06-27 11:13

一、学生资助情况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做好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

2020年春季学前教育幼儿资助1434人,发放资助金额86.0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春季学前教育幼儿资助864人,发放资助金额51.84万元。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8795人,发放资助金额324.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4927人,发放资助金额160.74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2965人,发放资助金额297.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577人,发放资助金额86.55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849人,发放资助金额63.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免除普通高中家庭学杂费补助577人,发放资助金额43.21万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580人,发放资助金额62.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116人,发放资助金额17.4万元。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3422人,发放资助金额415.3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68人,发放资助金额20.65万元。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已于2020年4月全面结束。做到了贫困学生资助无遗漏。

二、关于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情况

经过排查,怀远县教体系统存在13所校舍闲置问题,校舍闲置后没有及时处置到位。教体局立即建立了13所学校闲置校舍处置台账,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13所学校进行了全面实地查看,并根据基本情况设立处置方案,督促学区抓紧实施。目前,处置方案已得到落实,13所学校处置已全面完成。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建立了了闲置校舍处置台账。教体局建立了13所学校闲置校舍处置台账,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13所学校进行了全面实地查看,并根据基本情况设立处置方案。二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拆除、出租、规划其它用途等方式进行处置;县教体局跟踪督促涉及乡镇对移交闲置校舍及时处置,确保闲置校舍处置到位。教体局已经建立了13所学校闲置校舍处置台账,其中建实训基地2所,建农民活动中心等6所,复垦3所,转办幼儿园1所,建养殖场1所。所有项目已全部处置完毕,如怀远县包集镇鸭沟小学,怀远县徐圩乡韩湖小学改建农民活动中心已完成,投入使用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怀远县淝河乡姚湖小学及大郢教学点复垦已基本完成。三是对在用校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新增闲置校舍及时处置到位。教体局将继续按照怀政办[2020]2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闲置校舍动态管理,确保以后闲置校舍得到及时处置。

经过安徽省教育厅验收,怀远县13所学校处置已全面完成,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加强闲置校舍动态管理,确保以后闲置校舍得到及时处置。

三、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怀远县扎实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96%的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蚌政办〔2018〕34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怀政办秘〔2019〕19号)精神,我县开展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幼儿园866人,小学3132人,初中1775人,高中573人,职业高中168人,合计6514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无辍学人员。

二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构建控辍保学的责任体系

1、控辍保学实行学区主任(校长)负责制。学校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学区主任包学区,对全学区的工作承担责任;学区包校人员承担所包学校的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承担本学校的责任;班主任承担所包村组的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

2、控辍保学的重点工作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建档立卡户学生。

3、控辍保学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力,师生知晓率低的;

(2)对上级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的;

(3)未积极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劝返辍学学生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

(4)驱赶或变相驱赶学困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6)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除或劝退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7)在控辍保学工作检查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

(8)上报控辍报表、材料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影响的;

(9)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控辍保学行为。

4、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辍学的由学区上报县教体局,由教体局责成相关学校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二)、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

 1、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一把手负责制的组织机构,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有辍学思想的学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奖惩制度,对控辍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务评定、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有效调动教师的控辍保学的积极性。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氛围。各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及控辍保学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QQ、校园广播、橱窗、宣传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和学生们大力宣传控辍保学的有关文件和法规,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期召开家长会,告知家长学生在校的食宿及学习情况,同时与家长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最佳方法,以唤起家长对孩子学习的信心。

4、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教改控辍。各校积极开展课改活动,在教学中,因材施教,用多把尺子评价学生,为学生搭建展示才华、彰显个性的平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教学的吸引力,减少学生流失,有效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学生入学包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

5、劝学工作

(1)制作未入学儿童少年劝返记录。劝返记录至少包含三次内容。第一次记录为学校上门劝返,第二次记录为学校联合村干部上门劝学,第三次记录为学区牵头联合学校和村干部三方上门劝学,此次劝学要包含批评教育内容并告知监护人不让儿童少年入学属于违法行为。劝返记录有时间、地点、劝返内容、劝返和被劝返方的签名、现场图片。

(2)对于劝返无效的,由学区、局属学校申请司法部门发放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司法文书。

劝返中发现儿童少年在外务工的,联系用人单位,告知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6、送教上门的工作要求

(1)送教上门的次数:每周1次,每次2-4学时

(2)送教上门的内容:针对学生个体制定不同课程。

(3)送教上门的资料留存:教案、作业、情景图片、每学期一到二次慰问时购买慰问品的发票,慰问金额不宜过大,以学生学习用品、课外书等为主。

(4)实行控辍保学每周报告制度

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各个学区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统计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教体局扶贫办由教体局扶贫办汇总分析。

三存在问题

1、义务教育扶贫有向两头延伸,有拔高标准。(非义务教育学生,非贫困户家庭学生)

2、家庭教育缺失,父母陪伴教育缺位。义务教育小学辍校没有,初中非义务教育有辍学。有父母离异的、残疾的、父母双亡甩给爷爷奶奶的、父母有一方服刑的单方都不管教的。

3、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困难较大。少数初中少年受家庭环境影响存在极度厌学,悲观厌学。一些学生由于自身学习基础差、成绩不理想,产生厌学情绪而辍学。小学升上来成绩跟不上,学习差,加上学校管理严,压力大,劝复学难度大。

4、控辍保学相关政策法律宣传不到位,部门联动协调不好。乡镇、村及学区、学校相关人员对控辍保学政策掌握不全面,对自身控辍保学职责不明晰,大部分学生家长(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辍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有抵触情绪,纵容孩子外出打工挣钱,没有尽到监护人应有的法律责任。义务教育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协同不好,文化、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部门联保联控不协调,存在这学生失学辍学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情。孩子不愿上学司法介入,批评家长或监护人;用工单位使用义务教育年龄段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不允许用工,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义务教育年龄段孩子进入网吧,实名制凭身份证,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文化、公安应当监管到位;民政部门及时对贫困家庭资金补助跟进;残联对残疾儿童鉴定及时跟进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落实好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双线”是指县、乡镇、村(社区)一条线;教体局、学区(学校)、班级一条线;“四包”指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体局领导包学区(学校)、学区(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责任制,强化乡镇政府职责。各乡镇为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单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控辍保学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逐村逐户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不送子女入学的责令其按时送子女入学。

2、及时做好劝返。“一生一案,一家一案”,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和台账销号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到校和流动情况,一经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建立信息台账,合力组织劝返,实行销号管理,加大对已劝返学生的巩固和帮扶。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控辍保学政策知晓率。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各类媒体、印发资料、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多种途径,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动员家长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返校。形成政府、学区(学校)、家庭以及各个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控辍保学机制和氛围,从源头堵漏洞。

4、做好厌学学生帮扶工作,帮扶学校、教师要因人施教,做好心理疏导,吸引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真正使一些厌学学生、学困生留得住、学得进,对厌学学生、学困生的作业布置、评价机制要适当降低要求,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培养广泛兴趣,不因单纯的课程学习原因而辍学,促使学生由“厌学”向“爱学”转变。

 5、针对在控辍保学中出现的极少数户籍原因(户籍重复、查无此人、死亡等),公安部门对户籍管理应根据掌握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信息准确。

6、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单位、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对不认真履行尽责造成重大影响等行为,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7、多部门应当联动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未有毕业证的学生不允许打工,企业不允许用工,如有用工未毕业的青少年给于法律上的相应处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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