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蚌山区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2021-06-30 10:40   

为贯彻落实全省无扶贫开发任务县(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困难群众整体性解困,同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

1、困难群众脱困

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困的困难户,经村“两委”评议、入户核实(需填写《困难户脱困核查表》以及《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表》)、帮扶责任人与困难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乡镇公示公告、区级备案后,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标注为“脱困”。

2、新增困难人口、返困人口的识别纳入

坚持不搞规模控制,深入调查核实,将所有符合现行困难户识别标准的农户和返困人口,经农户申请、“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3、人口自然变更

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困难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原则上要做好成员新增(包括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判刑释放、补办户籍等)、成员减少(包括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分散供养五保转集中供养等)等方面的工作,自然变更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误操作产生困难人口信息与事实不符。

(二)关于困难群众信息采集和录入

1、信息采集范围

(1)困难户(含往年及当年脱困户、返困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困难户、新增困难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2、信息采集方法

(1)新识别困难户。使用《新识别困难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2)困难户、脱困户、返困户的信息采集。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并计算贫困户收入情况填写《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表》。对于返困户,要补充采集“返困原因”。

(3)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使用《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2月10日至12月25日,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困难户脱困退出、新识别和返困纳入;完成困难群众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

(二)信息数据录入和标注脱贫

12月26日至12月30日,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组织开展系统操作,并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新识别、返困、人口自然变更、脱困标注等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三)完善系统数据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0日为整改阶段,在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四)开展工作总结

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困,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困”的要求,对2020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报上级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困难群众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请示,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督导基层帮扶部门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困难户的脱困退出工作,要把脱困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坚持脱困标准,严格履行脱困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困、数字脱困。困难户脱困必须得到包括困难户在内的群众的认可。

困难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扶困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凡符合扶困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强化统筹协调

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蚌山区扶贫办

2020年12月14日


276

为贯彻落实全省无扶贫开发任务县(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困难群众整体性解困,同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工作

1、困难群众脱困

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困的困难户,经村“两委”评议、入户核实(需填写《困难户脱困核查表》以及《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表》)、帮扶责任人与困难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乡镇公示公告、区级备案后,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标注为“脱困”。

2、新增困难人口、返困人口的识别纳入

坚持不搞规模控制,深入调查核实,将所有符合现行困难户识别标准的农户和返困人口,经农户申请、“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3、人口自然变更

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困难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原则上要做好成员新增(包括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判刑释放、补办户籍等)、成员减少(包括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分散供养五保转集中供养等)等方面的工作,自然变更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误操作产生困难人口信息与事实不符。

(二)关于困难群众信息采集和录入

1、信息采集范围

(1)困难户(含往年及当年脱困户、返困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困难户、新增困难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2、信息采集方法

(1)新识别困难户。使用《新识别困难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2)困难户、脱困户、返困户的信息采集。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并计算贫困户收入情况填写《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表》。对于返困户,要补充采集“返困原因”。

(3)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使用《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困难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2月10日至12月25日,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困难户脱困退出、新识别和返困纳入;完成困难群众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

(二)信息数据录入和标注脱贫

12月26日至12月30日,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组织开展系统操作,并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新识别、返困、人口自然变更、脱困标注等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三)完善系统数据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0日为整改阶段,在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四)开展工作总结

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困,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困”的要求,对2020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报上级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困难群众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请示,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督导基层帮扶部门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困难户的脱困退出工作,要把脱困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坚持脱困标准,严格履行脱困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困、数字脱困。困难户脱困必须得到包括困难户在内的群众的认可。

困难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扶困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凡符合扶困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强化统筹协调

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蚌山区扶贫办

2020年12月14日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