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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局喊你“年报”啦!

2022-01-28 07:23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曹梦晴 文/图)1月2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

年报,是指市场主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一种制度,通过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而市场主体亦可以通过年报向外界展现实力与诚信经营形象,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1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新施行的《外商投资法》规定,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企业等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应报尽报。

商场里,工作人员向来往市民宣传年报申报工作。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本次企业年报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续存状态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成为失信主体。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将继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杜立夫介绍。

为积极推进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六个一”工作举措,即制定一个目标、健全一个组织、明确一个计划、建立一项机制、开展一系列宣传、清理一批“僵尸企业”;同时建立“六进六有”工作机制,通过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进商超、进社区、进办事大厅,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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