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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2451家企业30.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

2022-03-15 07:38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郝玉琳

3月15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职工如发生工伤,不仅可以享受工伤社保待遇,还能享受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待遇补偿,最高补偿10万元。

补充工伤保险是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为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方案,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办的商业性补偿保险。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薛正松介绍,企业在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义务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为本企业职工建立补充工伤保险这项附加保险,补充工伤保险与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共同构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用人单位依据人社部门政策为企业职工实行工伤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从职工的角度看,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可以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不仅享受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而且还能够再享受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待遇补偿,更多层次、更高水平地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薛正松告诉记者。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分散了用人单位风险,减轻了本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工伤待遇负担。“同时,购买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也提升了自身在用工市场中的竞争力,有利于广泛吸引人才,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我市补充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定于3月15日试运行,4月1日起正式运行。在具体办理流程上,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补充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参保流程按平台有关提示完成。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而按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则只能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持续扩大覆盖范围,着力提升职工幸福感、获得感。2021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5万人,共有12451家企业参保,项目工地参保率10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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