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乔曼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近日,我市一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到市人社局咨询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时,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其解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政策。
按照相关要求,该公司在此项目开工前,必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仅此一项就要缴纳500万元。在详细了解了保证金保函替代政策后,该项目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为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真正将为企业减负落到了实处。
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重要兜底保障作用,今年,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转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工作。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重要保障性措施。《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权益,同时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有利于及时妥善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本级人社部门指导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金保险凭证140笔,金额达23686.56万元,为33个在建工程项目办理减免审查和审批手续,减免保证金4132.94万元;返还保证金108笔,共计本金金额4180.12万元,为企业释放工程项目现金流,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