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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化解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的20多个关联案件

2022-12-28 07:26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

由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民间借贷诉讼、代位权诉讼、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等20多件案件,关联省、市、县多层级,横跨合肥、蚌埠、滁州凤阳多地域,涉及审判、执行、再审多阶段。经市中院精心研判、对症施策,这批涉案金额达1985万元的案件成功化解,债务人按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在提升当事人满意度的同时,有效避免了信访隐患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达成调解却未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屡遭不顺

2019年12月,张某某、武某某与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淮上区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可预售的房产12套抵偿张某某、武某某欠款本息1630万元,该12套房产限期过户完毕,如逾期未过户,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对余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2月,张某某与石某某、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禹会区商调委达成两份调解协议,后经禹会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作出民事裁定,主要内容为:石某某限期偿还张某某250万元,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偿还张某某115万元,石某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月,张某某、武某某因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未按淮上区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淮上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裁定查封了12套房产,后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支持,遂中止对房产的执行。淮上区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果后,委托石某某的户籍地凤阳县法院进行执行。

2021年1月,张某某因石某某、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禹会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定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禹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代位权诉讼获得支持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

因申请执行未果,2021年7月,张某某、武某某遂以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为由,主张代位权。

禹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代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武某某支付欠款650万元,向张某某支付欠款386.75万元。后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两案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22年2月10日,张某某、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中,石某广、张某伟等十人以该公司账户内的存款属于农民工工资为由提起执行异议,禹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作出驳回异议请求的执行裁定。石某广、张某伟等人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禹会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后石某广、张某伟等人提起上诉,市中院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禹会区人民法院最终执行到位600多万元。

2022年7月,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代位权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后经市中院多方发力,最终促成涉石某某等20余起关联案件一次性解决。目前,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涉案其他主体已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石某某等人按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约定义务。

多方合力破“僵局”

“案结事了”让纠纷实质解决

时间跨度长、矛盾积怨深、涉案标的大、利益群体多,涉石某某等20余起关联案件如何实现成功化解?

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顾咏君表示,办案过程中,该院“横向”聚力、“纵向”用力、“定向”发力,最终促成涉案主体之间达成和解协议。

打破“就案办案”“各庭办各案”的固有思维,市中院发挥庭室“横向”联合化解合力,成立由执行局、立案二庭、民四庭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跨部门联合办案小组,各部门细化分工、各负其责。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了解所有案件的细枝末节;约谈各方当事人,了解当事人诉求;调取涉及涉案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涉案主体之间的关联情况,力争就系列关联案件达成和解,“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

案件横跨合肥、蚌埠、滁州市凤阳县多地,市中院“纵向”用力,多次向省高院汇报案件情况、听取辖区一审法院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沟通协调临市法院案件办理等,树牢系统思维,统筹制订方案,寻求利益平衡。省高院审慎启动再审程序,市中院全盘梳理案件办理程序与实体问题,禹会区法院、淮上区法院中止涉相关案件的强制执行,凤阳县法院积极协助蚌埠法院执行委托,三级法院实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协同联动推进案件一体办理。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梳理出涉案主体双方争议焦点,包括“债务人尚有多少债务未履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如何”“代位权诉讼是否应该获得支持”等。调解时,法官注重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搬法条、摆事实、讲道理、融情理,说通双方着眼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寻找涉案各主体都能接受的条件。

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到一审、二审,再到代位权诉讼、强制执行,最后走到再审程序。在办理这批案件的过程中,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原则,确保了程序走完,矛盾纠纷化解。

“法官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充分考虑案件的关联性,才能破解矛盾堆积的僵局、死局,不能从形式上走完了程序,消耗了司法资源,却没有让群众满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表示,面对此类相互交织、案情复杂的批案,要充分发挥法院、行政部门等多方主体间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努力争取每件案件都能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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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

由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民间借贷诉讼、代位权诉讼、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等20多件案件,关联省、市、县多层级,横跨合肥、蚌埠、滁州凤阳多地域,涉及审判、执行、再审多阶段。经市中院精心研判、对症施策,这批涉案金额达1985万元的案件成功化解,债务人按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在提升当事人满意度的同时,有效避免了信访隐患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达成调解却未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屡遭不顺

2019年12月,张某某、武某某与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淮上区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可预售的房产12套抵偿张某某、武某某欠款本息1630万元,该12套房产限期过户完毕,如逾期未过户,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对余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2月,张某某与石某某、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禹会区商调委达成两份调解协议,后经禹会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作出民事裁定,主要内容为:石某某限期偿还张某某250万元,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偿还张某某115万元,石某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月,张某某、武某某因蚌埠市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未按淮上区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淮上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裁定查封了12套房产,后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支持,遂中止对房产的执行。淮上区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果后,委托石某某的户籍地凤阳县法院进行执行。

2021年1月,张某某因石某某、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禹会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定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禹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代位权诉讼获得支持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

因申请执行未果,2021年7月,张某某、武某某遂以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为由,主张代位权。

禹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代安徽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武某某支付欠款650万元,向张某某支付欠款386.75万元。后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两案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22年2月10日,张某某、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中,石某广、张某伟等十人以该公司账户内的存款属于农民工工资为由提起执行异议,禹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作出驳回异议请求的执行裁定。石某广、张某伟等人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禹会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后石某广、张某伟等人提起上诉,市中院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禹会区人民法院最终执行到位600多万元。

2022年7月,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代位权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后经市中院多方发力,最终促成涉石某某等20余起关联案件一次性解决。目前,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涉案其他主体已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石某某等人按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约定义务。

多方合力破“僵局”

“案结事了”让纠纷实质解决

时间跨度长、矛盾积怨深、涉案标的大、利益群体多,涉石某某等20余起关联案件如何实现成功化解?

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顾咏君表示,办案过程中,该院“横向”聚力、“纵向”用力、“定向”发力,最终促成涉案主体之间达成和解协议。

打破“就案办案”“各庭办各案”的固有思维,市中院发挥庭室“横向”联合化解合力,成立由执行局、立案二庭、民四庭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跨部门联合办案小组,各部门细化分工、各负其责。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了解所有案件的细枝末节;约谈各方当事人,了解当事人诉求;调取涉及涉案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涉案主体之间的关联情况,力争就系列关联案件达成和解,“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

案件横跨合肥、蚌埠、滁州市凤阳县多地,市中院“纵向”用力,多次向省高院汇报案件情况、听取辖区一审法院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沟通协调临市法院案件办理等,树牢系统思维,统筹制订方案,寻求利益平衡。省高院审慎启动再审程序,市中院全盘梳理案件办理程序与实体问题,禹会区法院、淮上区法院中止涉相关案件的强制执行,凤阳县法院积极协助蚌埠法院执行委托,三级法院实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协同联动推进案件一体办理。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梳理出涉案主体双方争议焦点,包括“债务人尚有多少债务未履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如何”“代位权诉讼是否应该获得支持”等。调解时,法官注重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搬法条、摆事实、讲道理、融情理,说通双方着眼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寻找涉案各主体都能接受的条件。

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到一审、二审,再到代位权诉讼、强制执行,最后走到再审程序。在办理这批案件的过程中,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原则,确保了程序走完,矛盾纠纷化解。

“法官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充分考虑案件的关联性,才能破解矛盾堆积的僵局、死局,不能从形式上走完了程序,消耗了司法资源,却没有让群众满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表示,面对此类相互交织、案情复杂的批案,要充分发挥法院、行政部门等多方主体间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努力争取每件案件都能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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