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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9月18日起,正式启用

2023-09-14 20:36 蚌埠发布客户端  


关于蚌埠市区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捷度,现将市区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9月1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办税服务厅完成转型升级正式启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职能如下:

各区办税服务厅办理除车辆购置税、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征收以外的各项税费及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其它各类涉税费业务。除出口退税四类企业申请的业务、一般行政处罚、D级纳税人申请的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为非同城通办业务,需在本辖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外,其它业务均可同城通办。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胜利中路办税服务厅升级为市级税费服务运营中心,面向市区提供对外公开热线接听、可视化涉税费咨询、远程帮办和涉税费业务网上办理;设立无人值守自助办税服务厅,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自主办税和可视化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燕山路办税服务厅办理除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征收以外的各项税费及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其它各类涉税费业务。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税务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征收。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周知。如有相关疑问,可拨打统一咨询电话:0552-208051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4日


记者 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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