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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送温暖”不捆绑条件,不算违规

2019-12-17 09:14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收缴物业费一直是物业公司的一大难题,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临近年底,一些物业公司都在积极收取当年物业费,有的物业公司也开始收取下年度的物业费,为了鼓励业主缴纳全年费用,往往会有一些激励措施,例如送大米、食用油或是洗化用品等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国家相关部门制订了相关的收费许可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最多一次性只能收取业主半年的物业费,但如果业主自愿缴纳更长时间的物业费,也可以。物业自行决定赠送礼品,实际上是一种优惠措施,并不违规。如果仅是一些单纯、暖心的对业主的回馈活动,那更没有问题,是物业提升服务质量的表现,但物业不能以此为捆绑条件,对业主提一些额外的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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