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蚌埠市已对部分小区进行了封闭管理,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3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对未达到封闭要求的小区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对出门采购时间不得作出硬性规定,避免人群集中。
二、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