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经常开车经过胜利路下穿隧道。每一次经过的时候,都必须小心谨慎。因为很有可能会看到有电动车进入下穿隧道,一路都与汽车同行,真是替他们捏一把汗,难道他们不害怕吗?电动车进入下穿隧道的行为太危险!”近日,有市民向淮河晨刊记者反映。
随后,记者来到胜利路下穿隧道及部分下穿式通道观察,发现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违规现象确实不少。
机动车车主很无奈:
万一碰到了……
近日下午六点,胜利路下穿隧道迎来了下班高峰。记者自西向东开车进入隧道看到,隧道出入口处,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通行的标志显而易见。
刚进隧道,就有一辆电动车从身边“擦”过。骑车的是一个中年女子,电动车前端还有一块常见的电动车挡风罩,无形中加大了车的“体积”。该女子紧紧贴着隧道边缘骑行,身旁的机动车都下意识地对其进行避让,给了她足够的空间“驰骋”。
从进隧道到出去,记者发现了2辆电动车。其中一辆电动车走的是外侧车道,尽管边上都是速度快的机动车,但骑手们并不在意,骑得也并不“老实”,有时候靠左边,有时候又突然扭到路中间,出其不意又骑到最右侧。随后,从下穿隧道快速驶出,在通过人行天桥后,继续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你都不知道在隧道里遇到电动车有多烦!”市民赵先生说,有的电动车违规进入隧道,并和机动车抢道,为了安全机动车不得不避让,而且,这些电动车驾驶人随意变道、丢烟头等行为,太危险了。
的确如赵先生所言,对于机动车驾驶者来说,这些非机动车严重干扰到了他们的正常驾驶。市民李女士回家每天都要过胜利路下穿隧道。“经常能看到电动车出入,每次我看到电动车在里面骑都心慌慌的,就怕不小心碰到他。所以每次遇到了,不是尽量马上超过他就是离他远点。”
“他们骑进下穿隧道不说,还随意抢道。他们以为机动车驾驶人个个视线都特别好、注意力都特别集中、都那么谦让他们吗?万一有人一个不留神碰到了,很容易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市民史先生表示,很厌恶这种违规行为。
电动车车主很坦率:
这么走快啊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不少电动车骑手表示,曾经或者经常骑车进入下穿隧道。
“知道不知道非机动车不能进入下穿隧道,这样骑车进隧道不觉得危险吗?”记者问道。“知道啊,不过我平时骑车都很慢。没事的,骑了五六年了,有经验。”一名中年女子表示。
“知道啊,但走隧道快啊。”一名男子表示。
记者从与几名电动车驾驶人的聊天中得知,选择走下穿隧道的电动车族,大多是图方便。“胜利路上车那么多,走下穿隧道有危险我知道,但是真出事的可能性太小了吧?”一名年轻男子说,另外,为什么骑电动车的就不能进下穿隧道?建下穿隧道的时候都不考虑电动车吗?
下穿隧道为何大多没有非机动车道?记者查找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对长度大于1000米、行驶机动车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对长度小于等于1000米的隧道,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
“下穿隧道是一个快速通道,它是为机动车提供快速通行非常重要的一个通道,而非机动车进入到下穿隧道之后,非常容易引发一些不安全的事故,建议大家在行驶的时候,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交警部门表示。
别等发生事故再后悔
若出事故非机动车要担责
曾经在蚌埠就发生过此类案例。事故发生当天上午,在淮河路下穿桥下,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停下来了。在其后方,邵某骑着电动车恰好路过,刹车不及直接撞了上去。电动三轮车以及车主并无大碍,但是邵某却受伤严重。诊治结果是:右膝关节严重错位加上粉碎性骨折。医疗费用前后加在一起共花了3万余元。
最后,在交警部门的介入下,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电动三轮车承担主要责任,电动两轮车承担次要责任。因为火车站下穿隧道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所以双方在这起事故中都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下穿立交桥处理的非机动车事故,每月都有十多起。因为车速较快,这些事故中,约60%的非机动车车主有骨折现象。对于非机动车进入下穿隧道与机动车抢道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设置标识,提醒非机动车遵守交规。
交警部门提醒,非机动车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事故发生提供了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者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为了远离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不要为了方便从下穿隧道通行,要学会自我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