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龙子湖分局到水蚌铁路蚌埠段改线工程老山隧道爆破项目现场开展检查,在核验雷管使用数量时,发现该公司民爆物品现场使用台账、监理日志、雷管出库台账记录不符。经查,该爆破工程承建单位铜陵市泰山爆破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未如实记录民爆物品领取、发放数量,致使账物不符。龙子湖分局依法责令铜陵市泰山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整改,并处五万元罚款。目前,该违规企业已落实整改,且处罚落实到位。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苗成韬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