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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为虎伥 法院判八人有罪

2021-08-04 19:07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 近日,由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信诈骗犯罪案宣判,八名被告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

2020年10月份起,被告人梁某杨、孔某志、陶某、宋某健明知所从事的拉人进群的行为是帮助上线实施诈骗活动,仍在淮上区租赁房屋成立“工作室”,招聘话务员高某龙、黄某、杨某璐、张某怡等人,按照上线提供的话术,采取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方式,根据电话单给客户拨打电话,拉人进入由上线控制的微信群内,由上线对微信群内的人员实施诈骗,致使多人被骗,涉案金额巨大。

2021年7月16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均予以采纳,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杨、孔某志、陶某、宋某健、高某龙、黄某、杨某璐、张某怡一年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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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 近日,由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信诈骗犯罪案宣判,八名被告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

2020年10月份起,被告人梁某杨、孔某志、陶某、宋某健明知所从事的拉人进群的行为是帮助上线实施诈骗活动,仍在淮上区租赁房屋成立“工作室”,招聘话务员高某龙、黄某、杨某璐、张某怡等人,按照上线提供的话术,采取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方式,根据电话单给客户拨打电话,拉人进入由上线控制的微信群内,由上线对微信群内的人员实施诈骗,致使多人被骗,涉案金额巨大。

2021年7月16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均予以采纳,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杨、孔某志、陶某、宋某健、高某龙、黄某、杨某璐、张某怡一年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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